清水染衣 作品

第十二節 作戰計劃(三)

    地方政體上正式實施大區-縣-鄉(鎮)三級政權機構。另在交通要衝或者經濟重鎮設特別市。特別市在行政級別上高於縣,但不再有屬縣。

    為了兩廣攻略的軍事鬥爭需要。陸海軍提出了“1634第一次緊急整備案”。計劃1635年元月前,將陸海軍規模擴展到適應軍事戰備的需要。

    這次整備的重點是擴大步兵編制,充實後勤和工兵部隊,換裝部分武器――各步兵營輕步兵連使用霍爾式彈管步槍取代前裝米尼步槍。野戰炮兵中部分連隊使用12磅山地榴取代部分12磅m1857式加農炮,以保證步兵連在水網泥濘地帶可以快速的攜帶火炮進行機動。

    為了保證新編部隊的戰鬥力不至於因為補入過多新兵而下降,採取了分裂方式組建了新部隊。7個現役步兵營每營調出2個連,共計14個連作為第8、9、10步兵營的基幹。各營的缺額24個連由新兵補充。

    在整備中新兵來源將第一次採取正式的徵兵制,從海南、臺灣和濟州島18~22歲歸化民青年中徵募缺額人員。包括濟州島的朝鮮歸化民,只要能說簡單的漢語,亦在此次徵兵範圍內。這些朝鮮人新兵不再編入白馬隊,而是直接編入正規軍。

    在具體編成上,儘量將新兵分散到各個連隊中去,以確保每個連隊都是老兵佔多數。

    經過此輪整編後,陸軍的步兵營將增加到10個(不含警備營)。基本滿足各戰略方向的攻略和守備需求。

    撤銷原治安軍番號,原治安軍屬下的外籍和民族連全部併入國民軍。

    由於整備前陸軍在多個方向展開兵力,特別是以支隊的形式派遣混編部隊,造成一部分營的步兵連分散到各個區域,造成部隊訓練、人事和補給不便,在這次整備中全部予以整頓。重新配備。

    取消過去的各種派遣軍和支隊番號,常設的方面混編支隊只保留3個:山東支隊(司令部設濟州島)、臺灣支隊(司令部設高雄)和越南支隊(司令部設鴻基)。

    經過調整之後,陸軍10個步兵營的常駐營地如下:

    第1步兵營,駐地臨高市馬嫋堡。兼教導隊。

    第2步兵營,駐地三亞市榆林堡。

    第3步兵營,駐地瓊山縣海口堡。

    第4步兵營,駐地濟州島城山堡,隸屬山東支隊。

    第5步兵營,駐香港島。

    第6步兵營。駐高雄市鳳山堡。隸屬臺灣支隊。

    第7步兵營,駐鴻基堡,隸屬越南支隊。

    第8步兵營,第9步兵營,第10步兵營,暫駐香港,廣東攻略結束之後再安排常駐駐地。

    參加兩廣攻略的陸軍編成為華南軍。華南軍司令部設香港島。前指先設香港,隨著戰役展開將遷至廣州。華南軍的具體編制為:

    軍長兼參謀長:席亞洲。

    第1混成旅,旅長:朱鳴夏。轄第3、第8步兵營。野戰炮兵3個連,工兵1個連。

    第2混成旅,旅長:遊老虎。轄第5、9、10步兵營。野戰炮兵3個連,工兵1個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