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痕 作品

第71章 卷三·六

    即使被改了名,柳延也還是沒心沒肺的歡喜,他的腦子構造簡單,想不了太複雜的事,這些年伊墨與他說起很多上輩子和上上輩子的事,沈清軒、季玖、柳延。那中間的愛恨情仇,求不得,柳延都不能理解。

    所以,在聽完後,柳延非常簡單的把自己上輩子和上上輩子劃分成了兩種人:好人,壞人。好人自然是沈清軒,他對伊墨好就是好人。壞人當然是季玖,還拿刀刺伊墨,何止是壞呢,在柳延腦子裡,自己上輩子簡直是十惡不赦了。至於季玖又吃了多少委屈,嚥了多少血淚,柳延乾脆就不想。他的天枰,傾斜的幾乎能把天挑起來。

    每次看到伊墨摸著自己的硃砂痣,默默無語時,柳延就會想,這是壞季玖留下的。

    於是,在一個恰當的時機,他對自己硃砂痣的不滿終於爆發,他把它挖了。

    現在“壞季玖”留下的東西沒了,伊墨說要叫他沈清軒,柳延呵呵笑著,答應的滿心歡喜,一邊歡喜著一邊還湊過去,不知羞恥的說:“那你該喜歡我了吧。”

    其實這一會沉默,伊墨已經反悔了,理由是沈清軒才沒這麼傻。卻沒想到他會這樣問,頓時道:“我為什麼‘該’喜歡你?”

    柳延理直氣壯的說:“因為你叫我沈清軒啊,”瞪著大而圓的眼,他嚴肅的道:“所以你該喜歡我。”

    伊墨生生被這句話噎了一下,一時有些摸不著他的邏輯,竟然無語。

    柳延還在說:“你就是該喜歡我!”要不然換個名字有什麼用?柳延認為,上上輩子的沈清軒也是自己,可他死了。但死了沒關係,他可以將這份喜歡延續下去,可是伊墨嫌棄他是個傻子。

    柳延為這個問題苦惱了很久,很久都不知怎樣才能讓伊墨喜歡自己,哪怕自己傻。現在好了,伊墨輕易就把他的煩惱解決了,是啊,我可以叫沈清軒。

    我叫了沈清軒,你就要喜歡我,哪怕我傻,你也要喜歡。因為你喜歡沈清軒啊。

    所以你也要喜歡一個冠著沈清軒名字的傻子。

    名字本來就是個稱呼,柳延根本不在意自己叫什麼,沈清軒也罷柳延也好,都改不了他是個傻子的事實。反正他這輩子就是這樣一個傻子,叫什麼都改變不了傻子的本質。

    那麼,叫什麼對他而言都是沒用的,但對伊墨有用。這就足夠了。

    傻子樂呵呵的,帶著長期被慣養出來的驕縱,很是跋扈的說:“伊墨就是要喜歡我。”說著又撲上去親他的臉,慣用的手段。

    伊墨被親的滿臉溼漉漉,那感覺就像是被一隻狗兒舔過一樣,但是狗能踹開,柳延卻不能踹。所以只好擋著臉,勉勉強強脫了困。

    他並未意識到,他開始拿傻子沒轍。

    剛把面前的臉推開,柳延又貼到他耳畔去了,在連續不斷的囂張跋扈的“伊墨要喜歡我”的呼聲之下,伊墨扛不住了,只好敷衍一句:“好。”

    柳延嘴裡慣性的把“要喜歡我”四個字說完後呆在那裡,而後猛的清醒,撲上去抱著他的脖子問:“真的真的?真的?”

    伊墨頭疼的道:“嗯。”又說:“快睡吧。”這都折騰到什麼時候了。

    柳延呵呵傻笑著,依言鑽進被窩裡,而後把臉埋在伊墨胸前,仍然是止不住的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