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酒 作品

chapter 11 第11章

    後來我對他的齬齟便盡數消失了。

    他還是像往常一樣。

    不惹是非,生活按部就班,像個老幹部。

    除了那整個班的人見他都要繞道走。

    好像“不好惹”三個字貼在他的臉上似的。

    ……

    我覺得和他待在一起的時候,感覺很奇妙。

    我總是忍不住想多少點話,他每次都靜靜地聽,臉上的表情一如既往地平平淡淡,從來不說廢話,每次的回覆都能一針見血。

    我努力地想讓他的臉上有波瀾,想讓他回覆我,當作是每一天的挑戰一樣。

    我想向他靠攏,會想做得每一件事都與他有關,讀他平常讀的書,瞭解他喜歡乾的事,打工攢錢想給他買些什麼,雖然他從來都沒有要過。

    我特別喜歡這種感覺。

    ……

    什麼時候由喜歡這種感覺,到喜歡他這個人,我也不知道。

    可能是那一次在不晴不陰的天空突然放出了丁達爾的光,我衝向重點時,他在那裡等我的時候。

    或者是有一次跟他一起上晚自習,門禁之前實在是回不去,他把我帶進他宿舍裡留宿的時候。

    我印象很深。

    他宿舍裡有點冷,所有人都各忙各的,進去只能聽到敲代碼的聲音。

    他換了一件特別大的黑色背心,襯得皮膚白皙得很,身材又是偏瘦,整個人看起來有點弱不禁風。

    他說,吃水果嗎。

    我恍然回過神來,說,好啊。

    於是他空手擰開了兩個罐頭。

    我覺得我一定是瘋了,心跳莫名其妙地加快,眼神在他身上根本拿不來。

    我看到他看到他腹部和胳膊上有力的肌肉線條,看到他的細長的睫毛時不時扇幾下。

    同榻的時候,聞到他的頸後有清香。

    要命。

    我努力地離這危險的味道遠一點,裝作漫不經心地問他,學長你身上好香啊,沐浴露什麼牌子的。

    他說他不知道,他的洗漱用品都是他母親給他買的,他認了一個牌子之後,就會一直買。

    我清清楚楚地記得那個夜晚。

    他背對著我,我的心臟簡直像發了瘋,我要極力抑制裡面的燥熱,才能讓自己不去親吻他的髮旋,或是在他的脖頸上狠狠地咬一口。

    我明白了一些不可思議,又不可扭轉的事。

    我可能,喜歡上了一個男人。

    某種慾望讓我清楚地能把這種感情和友情分開。

    如果林初知道了,會怎麼看我。

    我不想去想。

    我鬼使神差地去了解這個領域,還自己偷偷地去醫院做了血常規檢查。

    現在想想真是可笑又幼稚極了。

    這個人不知不覺地在我心裡生根發芽,直到他的一舉一動都能牽動起我一整顆心臟的時候,我知道我無可救藥了。

    ……

    那天我和他說,我喜歡你,林初。

    你能不能和我試試。

    他沉默了。

    人在中二期的時候總覺得自己天不怕地不怕,頂天立地。但是那一瞬我怕得要命。

    我想以後連朋友都做不成了怎麼辦。

    我想就算他不理我了我也死皮賴臉地貼著他。

    我想找個理由,把這件事當做玩笑,就比如說舍友和我玩的一個賭約……

    然後他答應了。

    我感覺我就想在做夢,實際上我把自己大腿掐青了仍然覺得在做夢。

    直到他主動過來吻我,我們在餐廳無人的角落裡擁抱著唇齒交纏了很久,我才從呆滯中拔了出來。

    我想我沒在做夢,這個溫度是真實的,是來自這個男人身上的。

    我高興到發瘋。

    回去抓我到處逃散的舍友挨個擁抱。

    ……

    我第一次和他做·愛,就在第二天。

    我真的等不及了,就這麼毫無經驗,青澀又莽撞地想佔有他,在他身上烙上標記,讓那些垂涎他的學妹學弟們都知道。

    這是謝宸旻的,誰都不準動。

    要不是他警告我敢留痕就揍我,我還真就把這瘋狂而幼稚的想法實施了。

    他第一次忍著什麼話都沒說,我問他疼嗎,它只是蹙著眉頭說你繼續吧。

    直到他終於忍不住溼紅了眼角,我才知道我第一次做得糟透了。

    他從來都會遷就我。

    從來都是。

    以至於讓我產生了一種,如果沒有這個人,我該依靠什麼的感覺。

    ……

    我在睜開眼睛前,腦海裡走馬燈似的看過了我和他的記憶。

    每一個瞬間都是轉瞬即逝。

    只有我們剛開始那一段時間,是非常非常長的,長到我甚至能清楚地感受到我那時的心情。

    多回憶些美好的事情總是好的,能讓我暫時從我已經失去他的現實中掙脫出來一會兒。

    但是人總是得向前看的,做夢人也總有一天會醒的。

    我想我還是得繼續活下去的。

    出院那天陽光很好,招財來接我,搖著它毛絨的白色尾巴,過來拱我的腿。

    我說,走,買烤腸吃。

    他汪了一聲。

    媽還在擔心,我給她道了歉,保證再也不會有這些混蛋的輕生想法了。

    那天我牽著招財,它去看小貓,媽去看咱爸,我去看你。

    我們這一家,可真是命運多舛。

    ……

    ……

    林初,初。

    你的日記我讀完了。

    我聽你的話,一天一天的讀,讀了五年。

    這不能怪我,怪你。你有好多篇就一句話水過去了,我忍不住,就……多看了幾篇。

    我現在過得還不錯,辭了工作,當了個自由職業人,每天寫點文章,接點策劃的活什麼的。

    我那仨舍友打算要一起創業,把我也拉了過去湊數。

    現在我們公司辦得風生水起,就是程序部那幾個小子偶爾搞點么蛾子。

    他們開玩笑說,要是你當部門裡的一把手,我們能比現在強個三四倍。

    我現在賺得錢能養活自己和媽,以及家裡的那些小東西了。

    我又從街上撿了一隻小貓,但是這隻跟進寶的性子簡直天差地別,我以為我養了兩隻二哈。

    這倆除了我不在的時候一塊拆家的時候挺齊心協力的,幾乎見面就搶食、鬧騰。

    搞得家裡挺熱鬧的。

    還有就是,我當“爹”了。

    沒想到吧?

    我認了那個女司機的小孩當乾女兒,他們母女倆,我想我能盡點力所能及的力幫他們一把。

    初,我過得真的挺好的。

    我在努力地適應你不在的生活,別擔心我。

    初,我想你了。

    但我還是忘不了你的樣子,你的聲音。我沒法再去找一個能陪我的另一半。

    算了,我還有咱媽,一個女兒和一貓一狗,一點也不孤單,不急著再去找一位伴侶。

    初,我軟磨硬泡了五年,你爸媽,終於肯讓我進屋喝杯茶了。

    我想我繼續磨上個一兩年,大概就能徹底改口了。

    哈哈。

    ……

    初,這個世界上的善良人越來越多了。

    我把我們的故事編成小說,發到網上,沒想到還挺受歡迎的。

    裡面的林初是長命百歲的。

    裡面的謝宸旻仍舊非常非常喜歡林初。

    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