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世 作品

第101章 自己人

    一個明星工作室。還有一家影視公司。

    明星工作室,陳言出資1000萬,佔股百分之30。陸曼憑她個人入股,佔股百分之60,美麗姐出資200萬加她個人能力,佔股百分之10。

    在商言商,雖然陳言不在意這些小錢,但他還是略微計算了一下。

    整體自己很佔便宜。相當於用1000萬買了一個當紅女星未來百分之30的收入,而且什麼都不用自己做,非常的合算。

    條件這麼優厚,那麼肯定在別的地方要找補回來。

    所以,他接著看起影視公司的股權佔比。

    影視公司的股權要簡單的多,在方案中,陳言將在三年內,注資2億9千萬成立一家影視公司,佔股95%,而陸曼明星工作室將出資1000萬,佔股5%。

    因為是工作室出資,所以按照比例,這5%的佔股中,3%屬於陸曼,1.5%屬於陳言,0.05%屬於美麗姐。

    而按照文件的要求,陳言將書面承諾,這家影視公司總計3億的資金,將全部用於投資陸曼的影視項目。

    用兩層股權結構,美麗姐成功的把陳言的3億資金捆綁到了陸曼的戰車,而且沒有讓陸曼喪失自由。甚至還可以通過工作室的交叉持股,分享影視項目的利益。

    同時還讓陳言保證了自己的利益。

    不得不說,這個方案設計的很巧妙。

    不過......

    這和陳言有什麼關係呢?

    陳言只是想要刷錢罷了。

    投資陸曼,也只是因為可以職業返現。

    所以看完文件以後,陳言不在意的把文件放到桌上,說道,“可以。就按你們的計劃辦吧。”

    這下輪到美麗姐驚訝了。

    認真說,這份協議挺公平的。

    但問題是......這世上哪有那麼多公平。

    手握資本,面對演員,本身就可以不公平。

    畢竟,演員到處都是,但是資本就那麼幾家...

    所以她早做好了和陳言扯皮的準備。

    結果.....

    就這麼草率的同意了?

    她看向陳言,試探的問道,“您不需要再多看一下,看看有沒有需要補充的地方?”

    陳言擺擺手,“不需要。”

    美麗姐又問,“那您不打算再談談股份比例?”

    陳言笑著說道,“我投資陸曼,只是因為我相信她一定會成為天王巨星。”

    “至於,賺不賺錢,賺多少錢,我都不在意。”

    “畢竟....我只是想見證一位巨星的誕生罷了。”

    聽到陳言說的話,美麗姐的嘴緩緩張大,眼睛裡寫滿了震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