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世 作品

第159章 探班陸曼

    在這份計劃當中,宋闖很直言不諱的說出了他的想法。

    之前他都是在別人的公司打工,就算一步步的成為公司總裁,但是手中卻也只有很少的股份和期權。

    這讓他萌生了自己創業的想法。

    但是創業始終是有風險的。他手裡雖然有個近千萬,也可以借到不少錢。但是賠了,他就傷筋動骨。

    既然陳言說條件可以隨便提。

    那麼他就乾脆想著技術入股,用陳言的錢來創業。

    在這家新公司,陳言出資4000萬作為前期的運作資金,佔股百分之八十。

    他的能力按照兩年1000萬來計算,佔股百分之二十。

    如果之後,陳言再次注資,那麼將會按比例稀釋他的股份。

    而通過這樣一個協議,他不僅可以跟隨公司的成長獲得足夠的利益,而且還可以有效的避免自己的風險。

    可以說是一個完全傾向於他的協議。

    不過,在計劃的最後,可能為了避免讓陳言懷疑他出工不出力。

    他還為自己設立一份股權激勵、對賭計劃。

    如果他在一年內為公司帶來一億以上的利潤,那麼他將多得到公司2%的股份和相應的分紅。

    如果他一年內,能為公司帶來三億以上的利潤,那麼他將再額外得到3%的股份...

    而在計劃的最後,他也專門列出了條款。

    陳言有權在未來五年內,出現金或者出讓其他公司股權的方式收購他手中的股權。

    而他在則有權在公司經營正常的情況,拒絕陳言注資,稀釋自己的股份。

    看著資料上詳細的計劃和對賭協議,陳言的嘴是越張越大....

    他倒不是在驚訝宋闖的胃口:本來就是自己高價挖他。他的資歷和能力又擺在那,不可能不狠宰一刀。

    陳言驚訝的是,自己這算不算踏破鐵屑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之前楊柔一直有說,《失戀二十三天》這部電影想要獲得更高的票房,唯一的可能就是找一個好的電影發行方。

    只要這個發行方可以在各大院線拿到大量的排片,在各個網絡平臺拿到各種合作。那麼電影還是有希望破五億票房的!

    而現在....

    還有比自己挖來的牛人組建發行公司,更好的發行方嗎?

    別的發行方要賺錢,要控制成本,要考慮為了別的公司的電影,犧牲自己的面子和人脈,值不值得。

    但是自己做發行方,要考慮這些嗎?

    不需要!

    有了自己的發行公司,自己只需要和宋闖談好利益分配,那麼他就會盡心盡力的發行。畢竟發行的每一部電影,都關係著他的利益。

    而以他在影視圈縱橫這麼多年所留下的人脈和資源。

    至少第一部電影,各大院線,網絡平臺要賣他一次面子吧?

    甚至....

    陳言還想到了。

    發行電影,本身也屬於陸曼的“雲養”範疇。那麼在發行電影時花的錢,是不是同樣也可以算是職業返現?

    而且....

    陳言之前一直有琢磨。如果陸曼的電影、電視劇部部都賺錢,那麼他想要繼續投資,得到返現,就會很困難。

    而現在,有了自己的發行公司。

    陳言完全是想賺錢就賺錢,想虧錢就虧錢。可以靈活操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