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仨人 作品

第十八章 達成共識

    看著言之鑿鑿的林百傑,一時間也拿不定主意。

    “蔡區,這個項目對於我們公司而言,就是一個實驗項目,如果不能達成這些條件,恐怕投資的事情,我們只能去其他地區了。”林百傑假裝無奈的說道。

    緊接著他又開口:“本來母公司那邊,也不太同意在這邊投資,畢竟營商環境擺在那裡。”

    聽到這句話,蔡海義倒是心知肚明,他找了一個藉口,說需要討論幾天,再決定是否同意。

    雙方就簽訂了一個合作備忘錄,便各自告辭。

    林百傑一回公司,就向黃修遠彙報了談判情況。

    眼前的情況,就是他暗中授意林百傑的,故意吊胃口,從而掌握主動權,也為日後的順利發展,確立一個相對良好的基礎。

    三月份的嶺南,天氣還略顯清涼。

    汕美客運站。

    在濛濛細雨中,黃修遠和老爸揮手告別,目送大巴車離開。

    今天的3月10日,過兩天就是植樹節流。

    經過幾天的內部討論,蔡海義那邊終於鬆口了,邀請了林百傑過去商討細節。

    對於這件事,市裡面也被驚動了,畢竟承包一個城市的環境衛生,這明顯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既然燧人願意,他們也想不到理由拒絕。

    不過蔡海義也不傻,雖然同意了合作,將城區的垃圾承包給燧人公司,卻列出了一系列條件。

    比如,清掃的範圍,不僅僅包括了城區,還有城區屬下的各個鄉鎮。

    另外就是環衛工人的數量和待遇,環境衛生的清掃標準、環境衛生的公共設施等問題。

    雙方逐條談判,林百傑對於清掃標準和環衛工人,並沒有太過在意。

    關鍵就是在建築垃圾和公共設施上。

    在建築垃圾的處理,他承諾可以包含在承包合同中,但是必須用一塊低價的工業用地,作為處理條件。

    而公共設施建設上,需要明確雙方的界限,比如城市地下排汙系統、汙水處理廠之類,燧人公司可沒有承包建設的想法。

    對於這一點,蔡海義也沒有太過分,畢竟每年就500萬,還包排汙管和汙水處理廠,那就真要虧到姥姥家了。

    經過一上午的談判,雙方初步達成共識,趁著吃中午飯的時間,林百傑抽空給他打了電話,彙報一下上午的談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