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留著長長的鬍子 作品

第三十一章,啊哦,真簽了

    “依據停戰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規定的漢江北平原地區,蘇屹邑之民政管理權由朝鮮執行,其餘地區之民政管理權由韓國執行。”



    “大韓民國及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所派駐的民政管理機構僅有警察機關可合法佩戴、儲存和使用槍械。”



    “漢江北平原地區警察機關所使用的武器數量、種類、彈藥儲存量,由聯合國停戰監督組織予以核定並定期督查,禁止朝韓雙方為非軍事區警察配備超過維持治安所需的重型武器及大威力槍械。禁止朝、韓擅自向非軍事區警察提供武器及彈藥。”



    “漢江北平原地區的居民、非警察民政管理機構人員均禁止佩戴、儲存和使用重型武器、制式與非制式槍械以及一切管形火器。這一禁令不因朝、韓兩國國內槍支管理法令的變更而變更。聯合國停戰監督組織亦禁止世界其他國家向漢江北平原非軍事區出售槍支彈藥。”



    特納·喬埃任聯合國軍停戰代表團首席代表時,曾狡黠地辯稱停戰談判只談軍事問題,不談政治問題或朝鮮半島之外的事務問題。這其實是在耍賴,因為聯合國軍不想讓中國在停戰談判的條款中加入“外國軍隊從朝鮮半島撤軍”的議程。但談判到了1953年,雙方進入談判收尾階段的時候,不討論漢江北平原非軍事區的歸屬問題,那談判就沒法進行下去了。



    之前的停戰談判,中朝方堅持的是漢江北平原平分兩半,朝鮮和南朝鮮各拿一半,韓國不同意。



    然後韓國憑著手持人民軍戰俘數量遠多於朝鮮,拒絕按國際公約無條件遣返戰俘,而提出“自願遣返”,朝鮮不同意。



    作為被關押在戰俘營裡沒有人身自由的戰俘,哪來什麼自願不自願,毒打一頓逼你按個手印,“我自願留在南朝鮮生活”,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