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昌 作品

第六百一十章 道歉有用的話,還要警察干什麼?

    《派出所裡的小捕快》來源:

    江浩把手一縮,身子順勢後退了一步,躲開了對方伸過來的雙手,與她保持了一定的距離,然後指了指頭頂上面的攝像頭說道:

    “派出所到處都是攝像頭,請注意你的言行舉止。”

    “好的,我聽你的,我知道錯了還不行嗎?”

    鄭秀媛一臉委屈,原本以為沒什麼事的她,看到江浩一臉嚴肅的對她上綱上線,頓時也有些怕了。

    “還不行嗎?這話說得,你自己違法在先,反倒還委屈上了?”

    聞言,江浩也被她的奇葩言行,整的徹底沒了脾氣,這都是什麼三觀?合著全世界都得圍著你轉?

    然而,更讓人吃驚地還在後面,鄭秀媛見自己已經知道錯了,江浩還這麼說她,頓時激動地喊道:

    “我道歉還不行嗎?你還想要我怎麼樣?”

    “道歉有用的話,還要我們警察干什麼?”

    江浩的脾氣也‘蹭’的一下上來了,你自己從小可能在家嬌生慣養的,但是在社會上,沒人慣著你,犯了法,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沒有人會因為你掉了幾滴眼淚,就免去對你的處罰!

    當然,萬事萬物沒有絕對!

    總有些人會認為女性是弱勢群體,要對她們特別照顧一下,但是縱容她們犯錯不是在幫她們,反而是害了她們,讓她們恃寵而驕,缺少了對法律的敬畏之心,也從側面鼓勵了女性違法!

    加劇了男女性別對立矛盾,不值得提倡!

    “那怎麼辦?”

    “把個人物品交上來,派出所負責保管,現在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依法對你處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500元!”

    這樣的處罰已經是頂格處罰了,就是要讓她好好的長長記性,不要挑戰法律的底線。

    “什麼?真要拘留?”

    鄭秀媛一聽,江浩真的要拘留她,頓時悔不當初:“我真不是故意報假警的,罰款我認,罰雙倍都行,可不可以不要拘留啊?我害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誰跟你討價還價?如果一個人喪失了對法律的敬畏之心,下次你可能會犯更大的錯,至少現在還算好的,如果宋倫反過來告你誹謗罪,那就不是簡單地拘留十天就能解決的了,到時候很有可能會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