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昌 作品

第429章 懷疑對象

    果然,王邵東聽後,馬上就用他豐富的經驗,提出了與江浩意見不同的看法:“我覺得你說的這個想法有些想當然了,當然,不是怪你的意思,你接觸的案子不多,難免辦案經驗不足,像這起案子,就不太可能是兇手為了挑釁警方做出來的。”

    “哦?為什麼這麼說?”

    果然聽到王邵東發出不同意見,江浩有些好奇,為什麼就不可能是兇手故意挑釁警方呢?很多兇手都是仗著自己作案手段高超,從而挑釁警方,以此為樂。

    “這麼說吧,我再問你一個問題。”

    看到江浩有些想不明白,王隊也難免有些好為人師的開始指點起來了。

    “嗯,什麼問題?”

    “兇手為什麼要摘除郝美麗的腎?”

    “應該是為了腎移植吧?總不可能是為了玩吧?”

    “腎移植,是一筆很大的費用,尤其是一顆健康的腎源,價格更是不菲,黑市上有人最高開出了165萬的價格,所謂財錦動人心,他們不惜鋌而走險,這才有了器官移植的動機,所有人都知道,財不露白的道理,悶聲發財他不香嗎?為什麼還要暴露在警方的視野裡呢?”

    “再說,他們不是一個人,一個人是完成不了如此複雜手術的,因此絕對是一個團伙作案,一個人可能腦子不靈光,但不可能所有人腦子都犯糊塗,因此,他們的出發點就壓根沒想過要殺了郝美麗,如果殺了她,那他們不就一下有了兩個腎了?”

    “對呀。”

    王邵東的一番話,一下子讓江浩醍醐灌頂,思想瞬間豁然開朗了起來,道理很簡單,只是自己想複雜了,可如果真的是王邵東推測的那樣,那這件案子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江浩一下子又糊塗了,總感覺前路迷茫,今天已經天黑了,還有兩天時間,自己真的能在茫茫人海中,抓到兇手嗎?

    此時江浩的心裡也沒底。

    “而且,這裡面還有一個量刑的問題,一旦兩個腎都取走,那麼就造成了故意殺人罪,最高是要判死刑的。但是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只是取走了一個腎,而且給她創造了自救條件的話,將以故意傷害罪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重傷的,也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切除一個腎能定個三級殘,就算判十年,到時候主動賠償,再減減刑,六七年就出來了,所以你覺得他們有沒有殺人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