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木合 作品

第六十三章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第二天終於清醒過來的丁施禾,跟陳冰和陳熾說了事情原委。

    原是她公司業務組一個姓吳的小組長,人挺活氣,人脈據說也不錯,經常利用職務之便給公司的女孩兒們接點私活。這天他特地找到丁施禾,說自己手頭上正好有個夜場禮儀模特的工作,問她想不想幹。

    丁施禾本來是不想幹的。

    她向來循規蹈矩,沒揹著公司接過私活。但這個吳組長舌燦蓮花,說小禾這樣的樣貌去拍什麼超市促銷廣告簡直是屈才!他手裡這個活,人家客戶要求高,不是形象特別好的人家都不要!他放眼放去就是覺得丁施禾最為合適,而且也不過就一晚上,工作還不累,拿錢又多!何樂而不為!

    丁施禾膽小,還是不敢接。結果正好撞上她二哥跟她要錢。

    丁施禾這個二哥,家裡三個孩子裡排行老二,是唯一的男孩,從小就嬌貴的不得了!長到二十啷噹歲,也沒個正經工作。天天遊手好閒。最近據說談了女朋友——而女朋友要買包包,包包還不便宜,張嘴就要兩萬。

    丁施禾的父母以前都是工廠的工人,後來下崗了就做點小生意養家餬口。三個孩子裡大姐是一早就南下打工去了,這丁老二也知道跟家裡要不出什麼錢來,於是就打起了小妹的主意。

    他知道丁施禾做了模特,拍個廣告就能有錢進賬。所以也不客氣,手直接伸到妹妹跟前來——說你也賺錢了,這眼下哥的終身大事就靠你了,你嫂子看中個包,你這當小姑子的不得贊助贊助?

    丁施禾雖然當了模特,不過目前還屬於小打小鬧階段。且公司培養她也不是免費的,拍廣告做禮儀什麼的都是抽大頭,她自己能拿到手的,扣去七七八八,也就夠養活個自己。

    兩萬的包包,她的確聽說過,也見過。公司的小姐妹就有背的,不過她的包包,都是從夜市30元一個買的。

    但是她二哥凶神惡煞一個,從小打她就特下得去狠手,後來雖被陳冰和齊天聯手整治過,不過這威嚇力還是在的——況且她二哥說,要是買不了包包,女朋友就鬧分手。他也真被踹了,他也絕不讓丁施禾好過,非打斷她一條腿不可!

    還想做模特?做p!

    丁施禾被這吃人的兄長正搞到六神無主,此時吳組長又來遊說,說他那個活,頂多就是給客戶陪陪酒,烘托烘托氣氛。只要客戶滿意了,一晚上就能有這個數——吳組長伸出兩根手指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