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征士兵 作品

第328章 炮彈

    雖說首長和參謀長都有些捨不得汽車和火箭炮,卻知道王學新是對的,到時必須將火箭炮炸燬。

    首先,是戰場情況需要火箭炮,裝在汽車上的火箭炮。

    原因是八路軍只能估計出鬼子會把飛機場設在運城附近,沒人知道飛機場準確位置。

    要是機場距離埋伏點十公里、八公里超出射程範圍呢?

    或者更遠些達到十幾、二十幾公里呢?

    用騾車、人扛的火箭炮一來速度慢,二來到時走在路上很容易暴露。

    車載火箭炮就不一樣了,大不了炮兵到時再換一身鬼子皮,鬼子一時半會兒還分不清敵我,火箭炮只需要在路上跑個十幾公里甚至幾公里,十幾分鍾就能進入射程。

    那可以說是迅雷不及掩耳,鬼子反應過來前火箭炮都已經打出去了。

    其次,火箭炮本身的秘密比火箭炮本身還重要,不炸不行。

    此時火箭炮的“外貿版”還是單管的,也就是賣給晉綏軍的那種小炮,這要是留下來讓鬼子給發現了居然還有這種車載多管的玩意,說不準還真會仿製。

    畢竟這種火箭炮在緊急時刻用來對付敵人大軍團密集衝鋒還是很有效的,而八路軍在使用“三三制”前還是普遍使用集群式衝鋒。

    就算鬼子不仿製,那也知道火箭炮的秘密於是更容易防備。

    因此,到時應該花點時間將火箭炮炮管拆解,然後再將其連車帶座炸成粉碎。

    正所謂“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為了能給鬼子機場來一下付出點代價是必須的。

    考慮到這些,首長和參謀長就點了點頭應了下來。

    這事因為需要與晉綏軍防區的情報人員聯繫並協同,很自然的就交給參謀長負責。

    不過戰鬥人員卻依舊要從獨立團調。

    原因就不用說了,到現在為止唯一參加過實戰的有戰鬥經驗的就是老酒的火箭炮連,尤其是在這電臺緊缺時火箭炮連的炮兵偵察員還裝備有六部電臺,這不是其它炮兵能比得上的。

    完了參謀長那一策劃,發現老酒這火箭炮連的兵力還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