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宗 作品

第300章 陳老囑託

    最後,盧燦自己也發現有些不對,好像不是為了藏品的事?否則不可能這麼平淡!

    那又是為什麼呢?

    他推著老爺子的輪椅,來到上午的桌旁,低頭問道,“陳老,要不……椅子上坐著歇會兒?”

    陳老點點頭。

    盧燦伸手準備抱起時,老爺子卻搖搖頭,乾瘦的手臂撐在輪椅扶手上,自己站了起來。盧燦連忙扶住,將他攙扶到軟椅上。老爺子又伸手拍拍盧燦的手背,以示感謝。

    “你坐。”陳老指指對面的座椅示意盧燦。

    “誒!”盧燦坐下來,傾著身子,笑道,“陳老,您有什麼話,慢慢說,我聽著呢。”

    陳老微笑點頭,“報個~價吧”

    盧燦微微錯愕,喊自己出來單聊,就為了問報價?

    香雪莊藏品,盧燦兩年前就看過一遍,剛才午餐前又看過一遍,沒變化,這兩年陳老養病,並未添置新藏品,又因為當初答應盧燦,陳家也未出藏。

    兩年以前,楊老做中,給出的價格是一千萬新加坡元。不過,這兩年中新元匯率略有調整,當年1新幣能兌換0.8美元,如今只能兌換0.65美元,再考慮藝術品升值等因素。

    盧燦最終伸出兩根手指晃晃,“陳老,兩千萬新幣,您老覺得怎樣?”

    “不,一千~五。”老爺子搖搖頭。

    這就有點不合適,便宜佔大了,欠人情,現在盧燦不願意因為三五百萬欠人情——與撿漏無關,古董古玩市場買貨,他依然一塊兩塊的跟商販摳。

    盧燦正要說話呢,老爺子哆哆嗦嗦的從懷中掏出一張紙條。

    盧燦接過來一看,上面寫著一串電話號碼,一個叫“陳香君”名字,還有詳細地址,加拿大魁北克市皇家廣場路,有門牌號,應該是陳香君的住址。

    給自己這張紙條什麼意思?盧燦不解。

    “給五百~給她!拜託!”陳老指了指紙條。

    盧燦明白過來,合著讓自己打款給這位呂香君,只是,為什麼不讓陳嬋玉和陳玉志直接打呢?

    老爺子馬上又說出一句讓盧燦震驚的話——“別~告訴~他們!”

    啥意思?給陳香君打五百萬新幣,摺合美元三百多萬,還不告訴陳嬋玉姐弟?這事不合適吧!

    “我女兒~外室~!”說完這話,陳老臉上泛過一絲不正常的嫣紅,輕咳兩聲。

    這次,盧燦是真的明白。

    陳老年輕時候有一門外室,還生了個女兒,名叫“陳香君”。

    這事可能是瞞著家人,也可能是家中激烈反對,於是,陳老將外室安置到加拿大,亦或是那女人帶著女兒主動離開陳老,前往加拿大魁北克。

    這種養外室的事情,在南洋一片華人富商家族,很常見。

    盧燦撓撓頭,要知道為這事,他是堅決不會陪同陳老出來“私聊”的!

    事情不大,可是,盧燦不太想接手,這種事容易沾手上。

    如果幫老爺子,那就要在陳家姐弟面前出價一千萬新幣,兩年前是一千萬,兩年後還是這個價格,就顯得盧燦小氣。另外,這事要是抖露出來,平白讓陳嬋玉姐弟反感。

    不划算!

    就在盧燦猶豫的當兒,老爺子又咳嗽兩聲,吸引他看過去。只見,老爺子眼神中露出一絲祈求的目光,讓人倍感心酸。

    盧燦忽然想到自己,自己未來會不會也這樣?萬一自己有私生女,想要給私生女一點花銷,還得拐彎抹角地找可信的人幫忙?

    原本他不會想到這些,可這次田樂群突然出現在分紅大會,讓他有些擔心。

    說出去可能沒人相信。

    香江實施的法律,在1971年之前,都是遵循1740年也就是乾隆五年頒發的《大清律例》。

    雖然英國殖民之後,有所調整,譬如加入總督制,但主要條例,與《大清律例》相差不多。

    1971年,香江實行一次較為顛覆的法律改革,參考英美法律,制定現行的《香江法律條例》,調整“婚姻條例”“當代犯罪條例”“剔除死刑”等等,但有些方面依然能看到大清律法的影響,譬如著名的“主人與僕人條例”“繼承權條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