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九熙 作品

第171章 恆星光線

    野馬王刻意放慢了一些速度,好讓身後的雪域魔狼能夠跟上自己的腳步。



    已經別馴化無數年的雪域魔狼,可以分辨出來哪些動物是自己這邊的同伴,所以野馬王能夠和雪域魔狼和平共處。



    野馬王剛來部落那會兒,還是有點懼怕雪域魔狼的,畢竟一個人吃肉,一個吃素,不過雪域魔狼表現出來的友好,很快的就讓野馬王和整個野馬群適應了。



    一騎絕塵,身後跟著十隻雪域魔狼。



    向著部落疾馳而去,葉穹時不時的回頭看了看,記清了這裡的方位。



    三十公里的距離,說遠不遠,說近不也不近,冬季的時候,葉穹專門派了一個小隊的戰士,來探尋周邊的部落。



    這個密林之內的部落,是沒有被統計進來的,屬於未知部落,實力和人數都不清楚。



    他們在密林之內只要不出來,冬季的時候,是不會有戰士專門跑進去的,畢竟進去之後,只要一場暴風雪,就能把密林外圍全部埋起來。



    想要靠雙腿從能把樹木掩埋的積雪中走出幾公里,是不太可能的。



    葉穹和野馬王,當時被困在雪崩的積雪之中,靠著兩隻長尾熊和百多號人,挖了好幾天才把他弄出來。



    如果正常的一個人,或者一個小隊伍被困在密林中,積雪只要把密林外圍埋了,就只能等著來年春天再出來了。



    很快的,小隊就回到了部落之內,葉穹翻身下馬,放野馬王回了馬棚,然後自己回到了實驗室裡面。



    現在葉穹比較感興趣的,就是自己兜裡面帶回來的土壤。



    相比於密林之內的那個部落和目標,葉穹對這個更感興趣一些。



    畢竟部落那麼多,不差一個兩個的,雪星上雖然參天大樹非常稀少,但也不缺木材,而稀有礦,稀有金屬,就是葉穹最想要的東西。



    在葉穹上一世的時候,金子算是正常人眼中最值錢的金屬了,但事實是,隨便一個稀有金屬,都不是黃金能夠比擬的,尤其是一些實驗室無法提煉,只能在自然界中採集的稀有金屬,對於一些可以決定人類未來的實驗,是必需品,所以價值大到難以想象,幾個特殊的稀有金屬,千金難求,根本無法用金錢來衡量這玩意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