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柯十年 作品

第21章 職場規則

    我再問:“技術部你給幾個?”

    “兩個,你和陳總。”

    陳總就是陳朝,也就是說,他來打樣,給所有部門高層都送了紅包,技術部也有,只是技術部只給我和陳朝兩個人。

    我人生中還沒遇到過這樣的事,第一次碰到,有點緊張,後背都滲出汗。一時間,也不知是該收還是該送回去。

    收,這屬於灰色收入,是違法的事。

    不收,其他人都收了,屁事沒有,憑什麼我不收?

    如此想著,我把紙袋往回推,再次拒絕:“不行不行,我不能要。”

    “哎呀。”梁總一把給我推回來,近乎於蠱惑般地道:“兄弟辛苦,這是我們公司給的茶水錢,是你該得的,不要白不要,拿著,我先去二號線等你。”言畢,他一溜煙地快步走了。

    我渾身都是汗,想還人家也跑了,猶豫兩三秒就做了決定,收。

    正如他所言,他們公司給的茶水錢,不要白不要。

    我去廁所,把紙袋裡的錢點了遍,整整三千。

    這啥事都還沒幹呢,就先給我三千元,大發塗料果然實力雄厚。

    這三千元是意外之財,我不用上交,可以直接打回老家孝敬父母。如此想著,我把錢裝進褲兜,衣服整理好,整個人都精神煥發,連老婆出軌的不快也減輕了許多。

    原來收受回扣的感覺這麼好,難怪之前老白總是紅光滿面,狗日的揹著我們不知收了多少。

    我緩了緩神,給陳朝發信息:老大,大發的樣品我就給他隨便打了。

    按我想,既然大家都拿了好處,人家的樣品自然要幫忙打好,之前的命令要改。但陳朝沒跟我說,作為下屬,我應該確認一下。

    另外也是表忠心。

    以文字形式稱呼他為老大,代表著,從今往後,我將以他馬首是瞻。前提是,下次有這種好事他還想著我。

    老實說,我其實不願意陳朝做老大,但能給我帶來經濟收益,叫他一聲老大又何妨。

    陳朝很快回信息:對,隨便打,我們不會用他的塗料。

    這我就懵了。

    難道陳朝沒收他們紅包?

    不應該啊,我都收了紅包,陳朝作為技術老大,沒收到紅包說不過去。大發的梁總那麼會做人,不可能犯這種低級失誤。

    況且,梁總也親口說了,給了陳朝紅包。

    莫非,陳朝心黑,收了別人錢,但不幫別人幹事?

    我不禁打鼓,換做是我,既然不想用別人東西,必然不會接受別人好處,陳朝這麼做,有點過了。

    陳朝過分,我怎麼辦?

    把錢退回去?

    收都收了,怎麼退?

    我連我爸媽收到我打的款臉上洋溢著什麼樣的笑容都想好了,現在又叫我退?

    思索三秒,我做出大膽決定,錢不退,我給梁總把樣品打漂亮,至少外觀上看令人滿意。

    一款塗料要得到承認,除了優秀的外觀,還得有過硬的質量,每款產品噴塗完都要經過四十多道測試,其中耐磨耐高溫高溼耐化妝品這都是最基本的,還有極端的高溫水煮和震動耐磨實驗才是難關。

    耐水煮是將產品放進八十度水溫中煮半個小時,出來不變色不起泡才算合格。振動耐磨是將產品放進碎石子機器裡面震動兩小時,出來不掉漆才算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