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記得我 作品

第一百五十六章 羅小蘭

    答應這個老闆的要求,陸晨當然會做到。

    但是他也說了,有吃有喝加安全。

    可是沒有答應更多的。

    吃的喝的,他都能搞定,反正不會讓這些傢伙餓死。

    但是想要吃好的,喝好的,那就不好意思了。

    他可沒有答應這些。

    既然沒有答應這些,也就不會去做這些。

    他現在要做的,就是回到紅姐那裡。

    同時看看已經有多少人選擇跟著他來。

    在這裡的事情完成後,陸晨便要離開。

    但此時,羅小蘭卻攔住了陸晨。

    她開口道:“這個世界上,真的有你所說的這個地方?”

    羅小蘭的年紀並不大。

    她才二十多歲,也就比陸晨大上兩三歲的樣子。

    但是她經歷事情卻不少。

    她的單親家庭,在她考上大學的時候,母親卻病重。

    為了給母親治病,她不得不出來,打工。

    也是從那個時候起,她失去了繼續讀書的機會。

    然而,只有高中學歷的她,想要賺取母親的醫療費,能做什麼?

    當小三嗎?

    的確,當下小三或者是一個很不錯的決定。

    但是她的母親告訴她,人不能為了錢什麼都做。

    可是為了她的母親,她也什麼都願意做。

    就在那個時候,這度假莊開業了。

    需要很多的人。

    並且第一批員工需要的標準比較高。

    需要年輕漂亮的,並不需要做什麼,就可以獲得更高的收益。

    如果非要說的話,那就是衣服的穿著比平時穿的暴露很多。

    可是比起電視上演的來說,也就算不上什麼了。

    羅小蘭聽到這個消息後,想要母親需要的治療費,她也就毅然決定來這裡工作了。

    雖然工作中並不盡如人意。

    但是她依舊勤勤懇懇。

    直到有一天,她母親病重,她需要大筆的錢。

    於是她就希望能夠預支幾個月的工資來應急。

    但是,她不過是一個新員工,雖然大家都是新員工,可是誰也不敢預支她工資啊。

    如果工資預支了,後面又出現了新的變化怎麼辦?

    這新的變化當然是需要更多的錢,或者說羅小蘭直接跑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