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魯伊爵士 作品

第3章 初會螞蟻

    洞穴深處,光線照不到的漆黑角落,傳來急促的節肢奔跑劃過地面的聲音,像是竹條掃帚掃過沙土地的沙沙聲。一個長長觸角揮舞的螞蟻腦袋從黑暗中冒了出來,向主角衝過來!



    原來那片黑暗區域有孔道通向外面,主角心想,然後趕緊讓開了這隻奮勇向前的小螞蟻的前進路線。這種閃躲純粹是本能使然。



    小螞蟻,沒錯,如假包換,比主角體型要小上一號的螞蟻,小螞蟻的總長度也就和主角的任一節肢差不多。仔細看看,這隻小螞蟻沒有翅膀,胸部也沒那麼發達(此處不要想歪),顯得頭大身子小。行動敏捷迅速,但是視力貌似堪憂。



    主角讓開之後,小螞蟻對不遠處的主角視而不見,急吼吼的跑向正在發出噪聲的那只有翅螞蟻處,有翅螞蟻感受到了小螞蟻的到來,兩者觸角略微一碰,小螞蟻便轉身,用前肢和觸手開始認真檢查起旁邊的蛹來。而有翅螞蟻則亦步亦趨的跟在小螞蟻的身後,彷彿一個跟班。



    這時候洞穴出口處又跑進來了幾隻一般大小模樣的小螞蟻,也是一副急吼吼的樣子,不過這時候有翅螞蟻已經不在摩擦發聲了,所以新來的小螞蟻又有些茫然。最後,他們一起檢查了一下剩下的蛹,兩具蛹皮被他們拖走了,有翅螞蟻也跟著一起走了。



    自始至終,主角都儘量躲開這些小螞蟻,小螞蟻也沒有發現主角。“由此可以分析,這些螞蟻視力不怎麼樣,我看見了他們,他們卻看不見我,只要觸角沒接觸到,就不會被發現。”主角心想:“而且不會算數,兩具蛹皮只有一個有翅螞蟻,他們也沒表現出異常,不過要是螞蟻會算數才奇怪呢!”是的,螞蟻會算數,那這就是科幻小說了。



    其實之前主角一直在糾結要不要上前和小螞蟻們會面,畢竟螞蟻是群居生物,主角雖然是穿越者,也沒能自大到覺得僅憑自己一隻小小螞蟻,就能橫行天下,殺進城裡找到科學家們,然後成功變回人類,接受採訪,出書賺錢,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



    之所以最後還是沒有上前相認(認親,主角終於屈服了,螞蟻就是他這輩子的親人),是因為雖然主角這種宅男從小沒少玩蟲子,對於蟲子的奇異外形不像妹子們那樣有強烈的噁心和牴觸感,也親口吃過美味的炸金蟬。但想到與一群螞蟻用觸角和節肢交流,還是起了一陣雞皮疙瘩(不,豎起了一身硬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