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魯伊爵士 作品

第550章 集體主義

    換另一個角度來看。



    一般信奉生命死後會以某種形式延續的生命個體,無論是相信天堂地獄,還是相信轉世輪迴,大多數為了未來的趨利避害,現在會更加遵守一定的規範,比如道德。



    而沒有相關信仰的生命個體,更加關注當下,多半是現實主義者,以今生的利益最大化為目的。



    簡單概括之,就是前者輕今生、重來世,而後者只重今生。



    一個生命個體,總有一天會開始關心死亡後的事,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來世之事”。而如今各大宗教之所以都在以各種方式強調來世,就是要提醒人們,生命不會在死亡時徹底消失,而將以不同形式繼續延續。



    然而,即便如此,許多人就因為從未驗證過這些宗教教導,所以依然難免將信將疑的心態,更有不少人會被誤導。



    其實,關於來世之事,我們通過現世的生活就可以明白。就像是自然規律在支配著來世的世界,就像在地球上一樣。這些規律的制定者也不需要在現世和來世拋頭露面。



    舉例來說,如果我們希望開車不要出事故,就必須要遵守交通規則,因為慣性和摩擦力乃自然規律,我們要麼遵守它安全駕駛,要麼違反它而車毀人亡。或者,如果我們站在二十層樓的陽臺上,就不能隨便跳下去,否則就會在萬有引力定律面前摔得粉身碎骨。這些規律在宇宙開始的一剎那便制定的,不需要臨時為某人個制定或修改。同樣,宗教意義上的神也為來世的世界制定了永恆的規律,那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鑑於此,如果我們希望在死後能夠獲得平安、幸福、永生,沒有更好的辦法,只有從現在開始便按照這一規律來生活、工作、行動,否則,就會像那些帶著僥倖心理,不但違規醉駕,而且還隨意飆車的人們那樣,最終會後悔莫及。



    這就是宗教的來世觀對今生的積極引導作用,主張“揚善避惡”。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宗教不是要替造物主制定規律,更不是為了改變已定的規律了,而是提醒世人必須“照章辦事”,才能“死而無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