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劍心 作品

第2598章 分身與合體

    “分身術”就厲害了,有點像喬安的道途能力“神話分神”。

    顯能者可以在自己附近創造出一個複製體,外形和屬性與本體一模一樣,並與本體共享生命、靈能、法術位以及超自然能力的使用次數,唯獨不能複製本體擁有的物品和穿戴的魔法裝備。

    本體可以操控分身同步行動,如果本體被殺死,分身也會消失;反之,分身被消滅,本體也會受到反噬——當天之內無法再創造出一具新的分身。

    最後,喬安從諾斯替的血液中解析出兩個8階異能,都屬於“心靈自塑系”,前者名為“合體術”,後者就是“鋼筋鐵骨”。

    “合體術”的功能與“分身術”恰好相反,顯能者可以與一個自願的生物融合,顯現為任意一方的外在形態,並且掌握著這具身體的主導權。

    如果僅此而已,這個異能似乎與4環“寄生術”沒啥區別,但是重點在後面。

    合體過後的形態,生命力等於雙方的總和,兼容雙方的一切知識、技能和當前形態所能允許的特殊能力。

    比如奪心魔和眼魔合體,最終呈現為奪心魔的形態,就可以使用奪心魔的“吸腦”能力,但是這個形態沒有眼梗,就無法施展眼魔的超自然射線。

    反過來也一樣,眼魔沒有奪心魔吸食腦髓所需的觸鬚,就無法吸腦,但是可以顯現奪心魔的招牌技能“心靈震爆”,因為這並不依賴任何肉體器官。

    “合體術”持續期間,主導方可以隨意切換形態,比如上述範例,就能在需要的時候從奪心魔切換成眼魔形態,從而獲得釋放超自然射線的能力。

    此外,“合體術”創造出來的“融合體”身體屬性,從合體雙方的同種屬性當中擇優選取。

    比如眼魔的力量比奪心魔高,而智力不及對方,合體後不管處於什麼形態,力量屬性都向眼魔看齊,智力則繼承自奪心魔——這就是擇優選取。

    同樣的道理,如果參與合體的雙方都擁有顯能或者施法能力,顯能等級或施法等級也是擇優選取,靈能列表和法術列表也是雙方的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