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夢蝦 作品

第七十二章 媒體採訪

    “張sir,我是亞洲電視臺的,據我們瞭解到的情況,當初槍擊發生的時候,嫌疑犯也被嚇住了,你其實是有機會抓捕他的,但是卻優先選擇了送孩子上醫院,我想問一下,你如果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你還是會選擇第一時間救人,放棄立功的機會嗎?”

    亞洲電視臺,不用想,這個記者肯定認識樂惠貞,說不定還是對方打了招呼的,不然不會故意問這種問題。

    “是的,我們警方的最重要目的,就是保護全體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這永遠是放在我們心中第一位的,不管是再來多少次,我還是會選擇第一時間救人。”

    說完以後,他還敬了一禮。

    啪啪啪!啪啪啪!

    一時間,下面閃光燈和鼓掌聲經久不衰,搞得他只能稍微側身,避免眼睛被閃光燈照瞎。

    這場發佈會其實是公共關係部門早就安排好的,接下來的流程就是讚揚警隊高層,然後就是結束,但是張品卻在掌聲還沒有結束時,繼續抬手示意。

    他清楚,如果等到這個掌聲結束,那代表著這次發佈會也徹底結束了。

    一次發佈會不算什麼,可如果他不在這裡幫李修賢開脫一下,那對方的警察生涯,估計也會徹底結束了。

    因為公共關係部門定下的策略就是用他的高光表現,來掩蓋對方的失誤。

    這種失誤如果在平時,那自然無傷大雅,可現在如果被定性的話,那就得跟隨對方一輩子。

    一個不顧市民安全的警察,自然不可能得到其他人信任。

    “其實不管是這次殺人案,還是隨後的搶劫案,除了我以外,還有我之前的搭檔李修賢。”

    他伸手往前壓了壓,示意自己有話說,然後開口。

    公共關係部門的負責人立刻在臺下給他打眼色,不過他目光直視前方,假裝沒有看到站在側面的對方。

    “警方辦案不是一個人的功勞,除了我們臺前的,還有無數幕後人員的辛苦,追擊案的時候,李sir跑在最前面,其實一開始我們都沒有拔槍的意圖,只是隨後嫌疑犯手持砍刀,傷害了好幾名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