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的書 作品

113-僅有的辦法


  稍微處理了一下須彌的內務,羅摩已經打算遠行蒙德了。

  如果不是因為須彌的變故過於離譜,實在是沒辦法不派人過來看一眼,這個時期的麗莎根本就不會離開蒙德。

  蒙德的情況糟糕之處在於法爾伽的遠征抽調了大部分的精銳。

  西風騎士團的武力原本是夠用的,可被抽調精銳之後,就算是琴這樣的領袖,總不能在沒有人的情況下強行去做事情。

  羅摩就打算趁著麗莎的使團直接去往蒙德。

  “所以你堂堂大賢者,就打算趁著一個別人的趁著去另一個國家?”

  琺露珊頭痛。

  羅摩的離開在納西妲那裡並不算是問題,因為祂很早就知道了羅摩並不打算常駐須彌。

  納西妲知道羅摩的想法不太正常,好在祂接納了這種不正常,也就覺得沒什麼好奇怪的。

  但對於其他人,哪怕是得到了他許諾的賽諾,也會覺得這個人的腦袋多半是出了點問題。

  不是,你說放下權力,原來是真的放下啊?

  說走就走?

  就算是外交訪問,也沒有直接把大賢者給扔出去的吧?

  “那裡有我想要的東西。”羅摩反而很奇怪,“有很麼不對的嗎?”

  我想要,所以我得去。

  很正常的想法。

  琺露珊揉了揉眉心,“你這麼一說好像很正常了,但伱是大賢者啊!”

  “身份的用處是幫助你做事情,而不是成為你做事情的阻礙。”羅摩並不在乎。

  “但你也要注意身份應該承擔的責任。”琺露珊神色堅定。

  “這不像你能說出來的話。”羅摩有些狐疑,“你不是個純粹的學者嗎。”

  “喂!你這個人真的是不會說話啊!”

  琺露珊揮舞著拳頭。

  什麼叫“這不像你能說出來的話”啊,這麼小瞧人的嗎?

  可惡啊!

  “我倒是能夠明白你們的意思。”

  “大賢者應該對自己的身份和權位有足夠的認知,保持應有的儀態和行為。”

  羅摩倒也不是接受不了。

  這是個簡單的問題。

  就好像都市原先常見的情節,主人家舉辦宴會的時候,來賓大多選擇了遵守默認的規則,大概是衣裝得體,言行穩重。

  是不是這樣的人無所謂,但他們表現出來的就是這樣。

  然後主角踩著人字拖和白襯衫走了進來,保安一攔張口就是我這樣最舒服,我不喜歡。

  挺搞的地方接下來就很明顯了,因為衣裝問題引起衝突,拉上女主和小反派登場。

  琺露珊的意思是,既然你是須彌的大賢者,你在很多事情上應該遵守大賢者應該有的儀態和禮節。

  就當是尊重你自己,尊重你背後的須彌。

  羅摩也不至於沒有情商的吐出來一句“我不需要別人尊重我,我知道我自己的價值就足夠了”之類的話語。

  雖然他還真的是這種人。

  “不要因為這種事情麻煩羅摩了。”

  溫柔又善解人意的神明及時出現。

  納西妲微笑著調侃道,“如果你和羅摩有更多的接觸,你就會發現他對於大眾的認知其實很冷漠。”

  “他不會刻意去摧毀大多數人的生活,但你要問他大多數人有什麼用處的時候,他又會拿出魔神的案例告訴你,他們確實沒有什麼用處。”

  “這就是羅摩啊,他總是在尋求絕對的力量,並且提瓦特也確實支持他的邏輯。”

  與其說這就是羅摩,不如說這就是魔神。

  這是神話史觀的常態,而提瓦特就是相對經典的一種神話史觀,英雄類的神話史觀的特點就是大眾其實是無所謂的“東西”,最關鍵的只有一個人,theone。

  有這個英雄就可以改變一切,沒有這個英雄大家就一塊去死。

  在多數的神話之中,東方神話算是最為“溫柔”的一種。

  因為他們引入了因果說、功德和天道之類約束神明甚至約束妖鬼的東西,無理由的殺人會遭受天譴,而理政一方的神明可以得到功德繼續修行。

  其他類型的神話通常就沒有這種約束,一時興起就水淹大地,回過頭還要求人類誠信祭祀的事情在各類神話之中都算是開胃小菜。

  這類神話通常就是神明和神明的子嗣之間的故事,凡人就是個引子,比如他們遭受苦難了,“英勇而又正義”的神明和半神一路追溯,發現了是某個怪物過或者神明為惡人間,然後他們歷經艱險得到各種神器把惡神和怪物殺死了。

  你說普通人?他們死了,他們感激,他們獻上一切。

  沒有了啊,你還想要怎麼描述他們呢?

  在一群動輒移山填海的高級生命體面前,他們除了磕頭還能做點什麼?

  羅摩想了想,“你這麼說就顯得我很冷漠無情了,我不喜歡。”

  納西妲整理了一下羅摩的頭髮,“但不不會刻意干擾普通人的生活,甚至會用自己的能力幫助他們生活。”

  “這樣就很好的啊。”

  不干涉旁人的生活的話,你的態度是無關緊要的。

  怕的是行動。

  你覺得他們不重要,這無所謂。

  大家都有各自的生活,沒人在乎你怎麼想的。

  但你真因為覺得他們不重要就打算真的讓他們消失,這件事情就很離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