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悟秋懂 作品

第243章 堵門就是為了找縣長


  “好吧,你們都做不了主是吧,那你們就都不要來了!”樑棟說完掛斷了電話。

  叫縣局的人來,只是為了防止意外發生,並非是為了讓他們來對付堵門的群眾。

  但是,縣政府竟然命令不了縣公安局,這就有些說不過去了。

  “翟主任,你去把尤書記叫過來。”樑棟對翟四清道。

  尤四海是政法委書記,樑棟想問問,縣公安局不聽縣長的,不知道聽不聽他這個政法委書記的。

  在2010年之前,省公安廳廳長通常由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任,市、縣、區一級的公安局長,也分別由各級政法委書記擔任。

  這樣的安排,有效提升了公安系統的工作效率,他們感覺跟檢察和法院協調工作時,要順暢許多。

  但這樣的安排,也給人造成了‘公安局長領導法、檢兩院工作’的錯覺。

  2010年3月的兩會期間,有人大代表提出了這個問題,中組部十分重視,很快就出臺規定,省級公安部門負責人,由省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或政府黨組成員兼任。

  如今,公安機關行政首長由政府副職兼任,已經成為了一種標配。

  雖然這等於削弱了政法委書記的部分權力,但政法委書記依然是常委,依然領導著公檢法系統,只不過是少了一個對公安機關的直接領導權罷了。

  對於公安局長來說,以市公安局為例,市公安局局長作為主管全市公安的“一把手”,在市政府內他也是手握實權,其特殊的身份,既要接受政法委的監督、管理;又要接受市委、市政府的‘一把手’領導;還要接受省廳的業務領導,那都是臺前的,在他的心中有一個負責排序:市委書記、市長、政法委書記、省廳。

  樑棟本就對縣公安局不滿意,剛好程紀斌還沒上任,不如就藉著這件事,先替程紀斌掃清一些障礙再說。

  尤四海既然屬於‘鐵三角’裡面的一角,又是公安系統的直接領導,那他跟縣局裡的那些副局長關係肯定都非同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