樑棟何葉 作品

158、曾憲磊的底線


                 曾憲磊說:“工作組有一個叫謝杏雨的姑娘,父母都是原啤酒廠的人,工作組正在調查她父母死因,根據迴避原則,這個小姑娘是不適合待在工作組的。聽說後來又增補了一個我們市局的同志,這個同志不知為何突然就從鄉下調入了我們經偵支隊。可是,命案調查,應該交給刑警隊管,都這樣胡亂插手,還讓我們的刑警隊的同志們如何開展工作?還有,工作組組長是市政府辦秘書長,副組長是市長秘書,還有一個副組長雖然是紀委的同志,但明顯也是個跑龍套的角色。如果市政府辦的同志有能力擔負起工作組的所有擔子,乾脆就把其它部門的同志都撤回去得了。”

  曾憲磊一上來,就把炮火對準了陸知行,這還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陸知行調到淮州以來,大家雖有小摩擦,基本上還能保持和諧共處。

  曾憲磊之所以選擇撕破臉皮,一個是上次圍堵市政府的事情,肯定是包不住了。

  再一個,就是陸知行派出工作組,觸碰到了他的底線。

  他觀察了一下大家的反應,接著道:“啤酒廠改制,是我們在改革開放的道路上一次大膽摸索,或許其中存在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但這都不能作為我們秋後算賬的說辭。我舉雙手贊成市裡組成工作組入駐啤酒公司,調查改制中存在的問題,但我們不能帶著有色眼鏡看人,不能先給人安上罪名,然後圍繞這些罪名查找證據。我承認,啤酒公司馬自達是我親屬,我也完全沒有包庇他的意思,要是他真的存在違法亂紀的行為,我會親手把他送進監獄。但是,馬自達是咱們淮州市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他當時接手啤酒廠,完全是在啤酒廠資不抵債、無力為繼的情況下,是在時任市政府領導一再請求下,才被迫答應的商業行為。工作組還未組成,就把調查‘國有資產流失’當做首要目標,這是不是最典型的先安罪名後找證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