樑棟何葉 作品

第308章 為了反對而反對


                 國家規定,常委會會議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

  槐安這邊,基本每月召開一次,時間固定在每月第二週的週四。

  有重要事項,也可由書記臨時召集各常委和列席人員召開。

  縣委辦會提前兩天徵求各常委的意見,收集常委們提出的議題,交由書記辦公會碰個頭,確定一下所有議題上會順序。

  重要的議題放在前面,不重要的放在後面,或者乾脆壓到下一次常委會討論。

  李一鳴、樑棟和曲鴻洋商討了一下,確定上會議題主要有三個:第一,討論郭冉冉、許經緯、程滿倉三位同志的副科提拔任命;第二,討論槐安縣工業園成立的問題;第三個議題是討論春耕工作部署。

  兩天後,常委會會議如期召開,書記李一鳴主持了會議。

  第一項議題是樑棟提出的,李一鳴宣佈完,他便第一個發言:“國家一直在強調幹部年輕化,郭冉冉等三位同志,年紀輕輕,就能在巡查組整體人浮於事的大環境中,做出有目共睹的成績,這一點,最是值得我們提倡。我勸天公重抖擻,不拘一格降人才,古人尚且如此,我們更不能拘泥於形式,不能因為他們年輕,就說他們資歷不夠。為了激勵更多的年輕同志,我覺得有必要給年輕同志樹立一個好的榜樣,讓他們看到,只要努力工作,就能得到組織的認可。”

  樑棟話音一落,何孝堂當即反駁道:“人事任命,非同兒戲,要是大家都不講規矩,全憑自己的喜好,亂來一氣,還美其名曰‘不拘一格降人才’,豈不是輪了套?”

  何孝堂雖然知道自己的意見起不了什麼作用,但他還是要說出來。

  這就叫‘為了反對而反對’,凡是你樑棟支持的,我通通反對!

  “我知道三位同志都未工作滿三年。我專門查閱了有關人事任命文件,有明文規定:任職期限未滿的,一般不能提任上級領導職務,但符合提任非領導職務資格條件的,可以提任非領導職務。文件規定郭冉冉等三位同志,不能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但卻沒說不能提拔非領導職務。因此,我們提拔三位同志為副科級,並不違反上級文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