蠶蛾 作品

第二百五十九章:之,所及

    是不是“程序”,芯啟其實不知道。

    他不清楚很多的東西,太多信息對他保了密,不管是許久之前還是“後來”亦或者現在,“火種”都對他隱瞞了實在是太多太多的事情……“測謊”,是他能力的一個衍生特性,但他不想用,至少與野百合見面的時候他絲毫沒啟動自己的能力……

    ……以前,自己還是“零食商”的時候,跟她們見面時就沒用過……現在?要用?那“破例”的理由實在算不上充裕……

    “不能跟普通人扯上關係”,這是就“戰鬥”而言“能力者”之間普遍而約定俗成的規定芯啟勉勉強強遵守了,他只是放了把火而已,吸引了注意力不假,但至少沒讓人看到他“戰鬥”時的身影;但無論如何那“規定”都不僅僅這一條而已,畢竟就算當時沒看到,萬一你在非工業機器不能毀壞的牆壁上拍出了一個掌印……是的,萬一那是個指紋異常清晰、幾乎不可能是“藝術品”的掌印,就算沒讓人親眼看到是你拍的萬一事後有人腦回路稍顯清奇……因此,那規定還有延伸:儘可能不要留下太難清除的戰鬥痕跡是的,“難清除”,僅此而已,怎麼說無論“火種”還是“聯邦警察”都擁有“打掃戰場”的特殊團體,其中成員也許戰鬥力不強但思維慎密最起碼總能把“能力者”戰鬥過的廢墟偽裝成“沒有超能力出現痕跡”的場景是的,他們的效率全憑實績,要說“懷疑”根源上便讓人找不到原因,但正因為他們能力有限最起碼“戰鬥力”就不足導致只能被劃分為“後勤”,因此,雖沒那麼直接自然也沒那麼嚴格但“儘可能不造成過大的無關破壞”便成為了一個“依附性”極強、卻同樣一直被遵守著的“規定”……

    ……我管你?

    我很難說不遵守規定了……但遵守來遵守去,我得到了什麼?有工資嗎?有意義嗎?

    至少現在才損失了一些我很不想損失的……是的,我剛剛才失去了一些我非常不想失去的……又沒有精神崩潰胡亂搞破壞,我也算不上找什麼無辜的東西撒了氣……

    ……你這時候……敢跟我談“規定”?一個又沒有宰了你兒女砍了你長親,只是讓你工作量稍微多上那麼一點點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