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香丁釗 作品

第三十三章 記錄線索


                 躺平的日子幸福並難捱,春去冬來到了第二年二月,也就是慶觀二十年。

  大地回春,樹枝上抽出新芽,早開的迎春花綻放枝頭,村後的北孚山鋪上一層淺淺的綠。

  丁香一歲半了,能夠趔趄著走和跑,說話比四、五歲的孩子還溜,也更加雪玉可愛。

  只有清醒經歷過“躺平”的丁香才知道,能夠行動自由和開口說話是多麼彌足珍貴。

  在丁家二房人眼裡,這麼漂亮和聰明的女孩全省都找不出一個來,也應了丁持那句“百年難遇”。

  他們生怕丁香被偷。她出門,至少要一個大人帶著,還要黑子陪著。

  兩個小哥哥想單獨帶她出門顯擺?沒門兒!

  丁家雖然在北泉村屬於第二富戶,但與第一富夏員外家的差距巨大,日子過得也節儉。在保證能吃飽的前提下,隔兩三天全家人才能吃上一次肉。

  不過,丁壯和丁香每天晚上都有小灶,有時做點肉丸子,有時做碗豬肝湯,肉他們兩人吃,其他人能喝口湯就不錯了。

  要是丁立仁吞口水的聲音大一些,多看兩眼碗裡的肉,丁釗就會瞪他。

  家裡人的衣裳要穿幾年,或多或少都有補丁。兩兄弟的衣裳做得大,接了又接。只有丁香的衣裳沒有補丁,還都是用顏色鮮豔的細布或綢子做。

  可以這麼說,丁香的福利比這個家所有成員都要好得多。

  即使這樣,兩個小哥哥也沒有不高興妹妹。

  丁立仁要跟丁立春爭吃食,但絕對不會跟妹妹爭。

  丁立春就更不用說了,看到妹妹吃得香,他就像吃進自己肚子裡一樣美滋滋。他經常揍弟弟,卻捨不得動丁香一根指頭。

  至於丁持,一年的時間真的用六十兩銀子翻到了一百二十兩銀子,又用一百兩銀子翻到了二百五十兩。

  不過,到底丁持在做什麼生意,誰都說不清楚。丁壯和丁釗既為他高興,心裡又不踏實。

  丁持並未分家單過,但他從小不在這個家裡長大,娶媳婦家裡也沒花什麼錢,他掙的錢就是不交公。丁壯自覺對不起這個兒子,也不好多管,要管人家也不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