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十死登朝

 說是姑娘,實際也難有個十二、三歲的樣子。

 只見她灰頭土臉,胳膊帶傷,同時懷裡還抱著一個破包袱。

 而被押解的兩個男子,則身穿利落短打,看樣子似乎是誰家的家丁。

 女皇見了,隨即開口問道:“你是誰家孩子?家住哪裡?”

 但小女孩兒明顯對外人十分防備,所以小臉兒躲閃了一下之後,便警惕的說道:“我要見女皇陛下,我要告御狀。”

 女皇左右看了看,接著便柔聲說道:“朕便是了。”

 小女孩兒聽了,頓時大顆大顆的眼淚便落了下來。

 當著這麼多新宋正規軍的面,她也知道沒人敢冒充女皇,於是直接跪倒磕頭道:“陛下,求你為我父兄做主!”

 “你先起來說話。”女皇叫人上前扶起,並說道。

 小女孩兒鼓著倔強的小臉兒,說道:“民女徽州人氏,半年前,我們那兒的跨河大橋坍塌,死了二十幾人,民女的父兄便在其中。”

 “民女去縣刑事院告狀,結果縣令插手,叫縣刑事院不予受理。”

 “於是民女就前往徽州刑事院告狀,結果州刑事院通判說我越級告狀,打了民女二十板子,然後又發回了本縣。”

 “我們縣令得知民女越級告狀以後,又叫縣刑事院打了民女板子,還關了民女一個月!”

 “放出以後,民女本想抱證物投河明志,碰巧有個河邊的洗衣大娘說,女皇陛下最近要經過此地,於是就在此等候。”

 “可是前幾天縣令知道了這件事,就派他們兩個過來抓民女。”

 說完,還指了指被押解的兩名男子。

 至於她口中所說的“刑事院”,是由刑部成立於府、州、縣的公堂,專司判案。

 最高執法官員統稱“通判”,分別為三品府通判、五品州通判和七品縣通判。

 女皇聽後,臉色明顯有些難看。

 要知道,依照新宋律法,“逢死必糾,十死登朝。”

 意思就是,只要是死了人,就必須追查到底,超過十個人,無論什麼原因,都一定要呈報朝廷,上達天聽!

 當然放在以前肯定不會這樣,底下捂死個把人,找個荒郊野地埋了,那就跟玩一樣,尤其那些掌權的士子鄉紳,更是根本不把底層人的人命當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