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都流民 作品

第146章 衝突

 三瓶酒喝完,肖文濤告辭而去。

 翌日上午,聯絡官康明給朝廷發了一份書面通告函,詳細講述了汪伯彥蓄養土匪,為禍磁州多年,該罪官蓄養之土匪殺人害命,奸/淫擄掠之事實,實屬罪大惡極,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現欲交予朝廷處置,朝廷欲如何處置,請來人接洽。

 另外,磁州知城顧鶴立,臨匪棄城而逃在前,貪功為己有於後,如何處置,請來人一併處置。

 下午,朝廷來人與康明在太學辦公室見面,來人系大理寺卿馬伸和刑部侍郎胡夤,雙方見禮畢,道明來意,康明立即與對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手續辦理完畢。

 康明拿出一張通告函遞給馬伸。

 “馬大人,這份通告函煩請您送交朝廷相關大臣,大理寺和刑部以及都察院會審汪伯彥和顧鶴立時,我軍要求派代表參與陪審。”

 “康長官,這個似乎不合朝廷規矩啊!”刑部侍郎胡夤立即插話道。

 “請問胡大人,不合朝廷什麼規矩?”康明不著煙火地反問道。

 “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三司會審乃大宋祖制陳法,向來獨立審理,其它各部不得干擾。”胡夤以為復興軍不懂宋法,便耐心解釋。

 “哦,有勞胡大人解釋了,這個我知道,但汪伯彥是我軍俘虜,顧鶴立貪我軍功,兩案均與我軍有涉,為了確保審判之公正性,所以我軍要求派代表參與陪審。合情合理。”康明不容置疑地說道。

 “康長官,大宋三司會審之公正性不容置疑,你放心吧!”馬伸正義凜然地說道。

 “馬大人,我軍正是因為質疑朝廷官員的操守,所以才要求派代表參與陪審,請你注意我軍措辭——陪審。”

 “康...”胡夤指著康明氣的說不出話來。

 這是當面赤/裸/裸的,無所顧忌的打臉啊!

 “有什麼不對嗎?胡大人,汪伯彥是相州知府正四品下的朝廷命官,顧鶴立是磁州知城也是正五品的朝廷命官,他們的行為難免不讓人懷疑,大宋官員具有操守低劣的普遍性特徵。”康明一本正經的模樣讓馬伸和胡夤二人氣得幾欲吐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