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新番 作品

第9章 法家都是處女座強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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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獄喧譁,當笞(chi)!”

    還不待黑夫回答,那個眼神兇巴巴的令吏“怒”就瞪起眼睛,指向了季嬰,隨即堂上待命的兩名武吏便走了過來,將季嬰按倒在地!

    “小人只是有案情要表明……”

    季嬰大喊冤枉,但一碼歸一碼,怒親自手持竹板,往他脊背、臀上抽去!

    黑夫無奈地閉上了眼,一直聽著竹板響了十下,季嬰也嚷嚷了十聲,這場臨時刑罰才算結束。

    好傢伙,被告沒被打,原告先捱了板子,可這隻能怪季嬰自己多嘴。

    笞刑是最輕的肉刑,除了皮肉之痛外,不會造成大的損傷,等板子打完了,喜才問季嬰,究竟有何案情要提供給官府。

    季嬰這下老實了,將那日盜賊潘所說的話,一五一十陳述出來。

    喜聽完後點了點頭,看向盜賊:“潘,果真如此?”

    “那是我一時胡說。”潘卻仍舊心存僥倖,斷然否認!因為他知道殺人是什麼後果。

    “好,既然你不承認有其他罪行,那且聽聽這是什麼。”

    喜攤開面前的一封竹簡,念道:“二十年九月甲寅,竟陵縣丞,敢告安陸縣丞……”

    這是竟陵縣回覆的爰書,接下來,就是一大段潘的罪行,包括他年輕時數次應徵入伍,參與戰爭,卻因作戰不積極被斥責,回鄉後又散播消極言論,被鄰居舉報,於是罰為戍卒,前往北方戍守。卻在北上途中擊傷了押送人員,搶奪了甲衣和武器,逃入雲夢澤。

    這之後,潘還試圖潛回籍貫所在地,攜帶他的妻兒一起出逃,卻被他的鄰居們制止,潘再次傷人遁走。

    “你如今還敢說,沒有其他罪過?”喜的聲音變得嚴厲起來,潘見自己的老底全部被揭穿,頭沮喪地垂下,承認了這些罪過。

    喜的聲音又柔和下來,似乎已對潘的一切瞭如指掌:“你的罪行,本吏無一不知,無一不曉,之所以不拆穿,是要看你是否有認罪之心……比如說,半年前在竟陵縣小河裡那起入室殺人劫掠案,你是否也參與了?竟陵縣的爰書裡說,那起案件倖存者口述的兇犯容貌身材,與你完全相同!”

    喜的臉說變就變,嚇唬道:“若是不從實招來,本官便要用刑了!”

    和後世腦補的秦朝十大酷刑不同,秦國的審訊,以收集證據、加以詰問為最上乘手段,直到案犯實在冥頑不靈,才會對其用刑,但在官吏們眼中,這已經是下乘做法了。

    潘剛才只是沮喪,現在卻是大驚失色了,他連連稽首,如倒豆子般,將自己犯過的一切罪過統統說出。

    原來,他手裡真背了兩條人命,還參與過大小五六次搶劫,只是搶掠的錢財不多。

    可惜秦國判案,可不管你搶了多少錢,看的是你那顆犯罪的心!哪怕只是一文錢,就算是不值一文錢的繩索、桑葉,也算盜!更別說殺人了。

    不過,殺人還不是最極端的犯罪,秦國刑律裡最嚴重的罪行,除了謀反外,當數群盜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