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新番 作品

第12章 拜爵為公士

    ()        卻聽喜說道:“士伍黑夫擒獲秦國殺人盜賊潘,以及楚國盜賊一名,當賞金9兩。季嬰擒獲楚國盜賊一名,當賞金2兩。”

    季嬰一聽發現不對,急忙詢問:“上吏,不是每生擒一人,便可得14金麼?”

    “不然。”喜搖頭道:“律令言,捕群盜一人,賞金14兩,是沒錯。但潘等人數不足五人,不構成群盜罪,此事之前已說過。律令又規定,擒獲本國殺人盜賊一人,賞7金。至於外國盜賊,不論死活,只賞2金……”

    “原來是這樣!”黑夫恍然大悟,看來秦律不但在懲罰上很精細,在賞賜上也錙銖必較啊,果然,賞錢不是那麼好拿的,而且這意思不就是:外國人不值錢麼。

    只是這樣一來,他們得到的賞賜就無形中少了很多啊,黑夫不僅有些肉疼,這些盜賊好死不死,為何偏偏是四個人?

    他不知道的是,群盜罪只算秦人,即便是10個楚人和4個秦人一起為盜,也構不成群盜罪……

    這時候,喜又問:“汝等可還有疑慮?”

    “我有!”

    還不等黑夫、季嬰應答,堂下便響起一聲猛喝,原本已經認罪的虯髯盜賊潘從地上掙扎起來,扛著他的枷鎖抗議道:“說好我值14金的,如今怎麼減半了!”

    這就讓人哭笑不得了,黑夫有些無奈地看著潘,喜則見慣了這類犯人,一揮手,獄吏就將大呼小叫的潘押了下去,等待他的,是回鄉示眾、殘酷處死。

    一直被拖出去了很遠,潘的聲音還回蕩在縣獄裡:“黑夫,你說好讓我看看那些金子!說好的14金!我不服,不服!”

    黑夫愕然,人之將死,最後惦記著的,竟然是這件事,真不知是該哀呢,還是嘆呢……

    可惜啊,直到死,潘都沒能摸到金子!

    喜的一聲咳嗽,讓黑夫回過神來。

    “汝等的賞金,待我奏明縣令、縣丞後,今日便可領取,不過……”

    喜看向黑夫,若有所思。

    律令裡說過,但凡審訊案件,必須先聽完口供並加以記錄,儘量讓受訊者自動陳述,雖明知有謊言,也不要馬上詰問,先將疑點記錄下來。待到雙方都沒有話說,法官再按照疑點逐一詰問。

    這麼多年來,喜都是按照這“聽言--詰問--解辭”的程序審案的。

    但今日卻不太一樣,他雖然知道湖陽亭長、商賈潘的供詞有很大問題,卻沒有點破,打算到最後再一股腦拆穿。誰料,黑夫居然用靈活的詰問,讓那些人自己露出了破綻,也就不必他費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