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新番 作品

第71章 遲來一步

    ()        安陸縣南通夏浦,北達隨、唐,是南郡一處交通要道,所以一年四季往來舟車頻繁,再加上進城買賣的商販、兜售米糧的百姓、北上服役的戍卒,流動人口不少。

    但不管等在外面的人有多少,每日城門開啟的時間,依舊是雷打不動的日出為準。

    然而事情總有例外,臘月十二這天,平旦時分,天還未亮,安陸縣南門便提前打開了。

    夜色中,黑衣黑冠的官吏駕車一馬當先,疾馳而出,身後的車輿上還有二人。

    “那不是縣獄的樂麼?”

    守城門的縣卒打著哈欠說道,火把映照下,他一眼就認出,那駕車的小吏,正是縣獄獄掾的屬下,獄吏樂。

    獄掾乃是獄曹主官,負責訴訟刑獄諸事,獄吏則是其手下的百石小吏。獄掾坐鎮縣城,遇上案件,一般會先派獄吏前往案發地處理。

    所以天還未亮,樂就用緊急憑證,叫開了城門,匆匆帶人出城,眾縣卒紛紛猜測,一定是外鄉又發生什麼案子了……

    “這一年真是不太平啊。”縣卒也不由感慨。

    他們猜的沒錯,昨夜“人定”時分,夜間宵禁剛剛開始的時候,負責在縣獄值班的樂正趴在案几上呼呼大睡,卻被獄卒匆匆喊醒,說是外面有外鄉亭卒叫門,有緊急案情要稟報……

    樂被吵醒了好夢,本想讓那不懂規矩的亭卒在孰裡好好待一晚上,但又想起喜大夫那“公務不得拖延過夜”的嘮叨,只得滿臉不樂意地讓人開門,讓那報案的亭卒進來。

    來的卻是他認識的人,湖陽亭郵人季嬰。

    等季嬰磕磕巴巴地講完事情經過後,樂的瞌睡頓時不翼而飛!

    他意識到,此事涉及匿名投書、團伙盜墓、裡吏監守自盜,是一樁不得了的大案!

    事關重大,樂不敢自作主張,便忙不迭地派人去將自己的上司,獄掾喜請了過來。

    喜今日休沐,在家安歇,但很快就來到了縣獄。他卻不聽樂、季嬰的口述,也不審問涉案的公士去疾,而是先審閱了湖陽亭長黑夫匆匆寫就的爰書,上面有簡略的案發經過。

    秦律的《內史雜》規定,官吏有事請示,必須用書面形式,不得口頭請求!

    喜是個注重法律程序的人,在一切手續無誤後,他才開始詢問案犯,分析案情,並給出指示。

    “事件緊急,天亮後請求縣尉發兵相助已來不及,樂,你速速駕駛乘車,帶著季嬰及孔武獄吏一名,出城門趕往湖陽亭,令湖陽亭眾人助你控制朝陽裡裡監門,再令其交代罪行,以及盜墓賊藏身之所。天亮後,我親自帶縣卒過去,將其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