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新番 作品

第74章 審當賞罰

    ()        聽聞黑夫有事請教,喜完全轉過身子,看著黑夫身上沉甸甸的錢袋,笑道:“哦?莫非是對賞賜之數不解?”

    方才在縣獄堂上,除了宣佈黑夫升為上造外,喜還宣佈了對湖陽亭眾人的賞賜。

    這起案件裡,賊人雖有六人,但四秦人二楚人,且沒有殺人劫財,依然不能構成“群盜罪”。除了盜墓賊的頭目“猩”是通緝令上的案犯,值黃金20兩外,那三名秦國盜墓者,各值7金。而死去的楚人盜墓者,以及楚國小男子興,因為是外國盜賊,各值2金。

    所以盜墓賊們合計賞45金。

    這次分金,可不像上次與垣柏的私人賭約一樣,由黑夫說了算,而是官府按照湖陽亭眾人的功勞,將賞金分成幾份。

    黑夫作為亭長,更一手促成了這次緝捕盜墓賊成功,居功至偉,可獨得20金!

    求盜東門豹參與了擒拿盜墓賊的戰鬥,又是亭部副手,可得7金。

    小陶、利鹹也參與了戰鬥,每人可得5金。

    季嬰雖是郵人,但匿名信事件因他而起,再加上報案有功,賞4金。

    魚梁也參與了報案,賞3金。

    就連亭父蒲丈,也因為在眾人外出時看守亭部,得 1金。

    如此分下來,湖陽亭眾人都得到了一些錢,皆大歡喜。

    小小安陸縣,當然沒太多黃金儲存,所謂的金幾兩,更多是作為一種大面值的貨幣稱量單位,實際發放時,仍是給等價的半兩錢。

    此外,還有捕獲匿名投書者去疾的賞賜,兩個臣妾。黑夫他們聲稱自己不需要臣妾,請求按市價換成錢,於是又發下來8600錢。黑夫獨得4000錢,其餘的錢,按照湖陽亭眾人在尋覓投書者一事中的功勞分了。

    於是,兩者加到一起,黑夫就得到了15520半兩錢的鉅款!千錢一畚(ben),也夠裝十五畚了……

    一兩為24銖,半兩12銖,一銖為0.65克。一枚秦國半兩錢,大概重8克。

    這些錢擺在面前,也是一大堆,重達一百多公斤,黑夫的錢袋只能裝下四千多錢,其餘都得僱牛車運回湖陽亭去。

    對那些賞錢的分配,黑夫是一點意見都沒有的,他來找喜,另有其事……

    黑夫拱手道:“我對公士去疾因匿名投書被罰三甲一事,仍有些疑惑,想當面請教獄掾!”

    ……

    “公士去疾?”

    喜微微一愣,看著黑夫道:“是你依照投書罪,親手緝捕了此人,有何疑慮?”

    黑夫斟酌著語氣道:“去疾雖犯了投書罪,按罪當罰,但他投書並不是為了誣告、誹謗,而是為了舉報罪行。若無去疾舉報,下吏絕不可能將賊人一網打盡,且去疾被緝拿歸案後,對罪行供認不諱,並積極協助吾等破案,不知律令中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