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新番 作品

第92章 贈馬

    ()        “亭長,三千錢,不能再多了!”

    “不然,此馬明明值六七千錢,我豈能少短於你?”

    湖陽亭內,黑夫和駒正在進行一場別開生面的討價還價,賣方駒一個勁的壓價,買方黑夫卻一個勁地抬價……

    原來,方才駒前來拜訪,說黑夫對他女兒的救命之恩,他卻別無他報,家中有匹還算不錯的馬,自己年歲已高無法騎乘,希望黑夫能夠收下。

    黑夫想都不想,就斷然拒絕了駒的好意。

    他嚴肅地說道:“且不說我助你尋回女兒,乃是職責所在。就說秦律不許官吏私下收取賄賂,若通一錢者,則黥為城旦!這匹馬至少值好幾千錢,你以馬相贈,非但不能讓我受益,反倒是害我了。”

    在秦國,行賄受賄達到一個銅錢,就要受到臉上刺字並服苦役的刑罰,堪稱史上治貪最嚴的時期,也就明太祖時期能比比,雖然旁邊都是可以信任的人,但黑夫不想以身試法,為了貪圖一點利益而葬送自己的前程,不值得。

    這下可把駒急壞了,他連忙說自己絕非賄賂,而是報恩。

    “律法裡可不管報恩和行賄的區別。”

    黑夫一邊說,一邊打量那匹馬兒,卻見馬匹為赤紅色,毛髮光滑,沒有任何損傷。馬蹄形狀一致,肩高和黑夫的身高差不多,眼睛炯炯有神,馬嘴裡套著馬嚼子,韁繩垂落下來,只是背上只有墊屁股的”韉“,沒有馬鞍,也沒有馬鐙……

    駒說他在鄉里的牛馬苑囿工作,平日就照料這些牲畜,果然自己養的馬也十分健壯。黑夫雖不懂相馬,可一旁的利鹹卻懂一點,繞著馬兒走了一圈後對黑夫說,這的確是一匹好馬。

    黑夫不由閃過一個想法,距離秦楚交戰的時間越來越短,自己非但要練習劍術、射箭,或許也得學學騎馬、駕車。這些都是秦國軍吏必備的技能,而且有了馬匹代步,去縣城或者回家的時間,也能縮短一半,自己就不用每次休沐,都在路邊等著搭便車了。

    駒正因贈馬不成而難過時,黑夫卻突然說,不如自己出錢買下這馬吧!

    於是,便有了二人討價還價的這一幕。

    “六千六百錢,不能再少了,若是少了,我就是藉著恩惠佔你便宜。”

    一番推讓後,黑夫一口定下了價格,他上次得到了五千多錢的賞賜,再加上一些積蓄,剛好足夠。

    於是他便喊著駒,帶著錢和馬,隨他去鄉邑里一趟,專門請鄉市的官員作證,二人立下契券,各留一半,這才合法地完成了這筆交易。

    鄉吏對此嘖嘖稱奇,因為秦國雖然規定官吏不得受惠,但黑夫和駒現在並沒有公務關係,說成私人贈予,其實也不必受律令制裁,但黑夫卻一板一眼地說:“受馬失祿,無以乘馬;不受保祿,終身有馬。我並非道德廉潔之士,只是畏法律保祿位而不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