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新番 作品

第150章 陳屍

    ()        “族弟!”

    東張宅邸內,張負看了看燈火通明的廳堂,心有餘悸,而後又瞪著有些失魂落魄的張博,壓低了聲音斥責道:“你為何如此糊塗?一邊投降秦國,一邊還敢收留張耳妻、子!這不是要為張氏招災麼!”

    張博有些無力地解釋道:“族兄,外黃黃氏再怎麼說,也與我家有兩代人的交情,張耳又是魏東大俠,一向對我戶牖張氏恭恭敬敬,不論是婚嫁喜喪,都派人來奉禮。我與他交遊多年,常以叔侄相稱,外黃淪亡之際,他將妻子託我代為照顧,我豈能不管?”

    “故我舉族降秦是知勢,收容張耳妻、子,則是守義……”

    “你倒是守住信義了,如今此事已然暴露,將置張氏於何處境?你怎麼就不事先與我商量商量。”

    張負氣得直跺腳,本來張氏有張蒼在咸陽為吏,他們兄弟因為投誠之功,相繼做了嗇夫、三老。在舊魏滅亡,秦國新統治建立之際,正是家族發展壯大的好機會,可現如今,這一切努力,都被張博的“守義”之舉給破壞了。

    張耳現在是秦軍重點捉拿的逃犯,連家眷都上了通緝令。收容其妻、子,是否意味著,戶牖張氏成了張耳的同黨,至今還對反抗秦國念念不忘呢?

    但他也無可奈何,守小義而不顧大局,這就是他這個族弟的性情。張耳或許就是看透了他這點,才在危難之際,以妻子託付的。最危險的地方往往最安全,張博早早降秦,還做了秦國的官吏,所以秦吏們都沒料到,他家中還藏著張耳的妻兒。

    張博也夠意思,將二人在家裡藏了兩個月,表面上仍像沒事人似的,若非東張一個背主的奴僕向秦吏告發,這件事連張負都矇在鼓裡。

    張博仍在倔強地說道:“她們母子二人只是在此暫住,陳餘很快就會派人來將其接走,更易姓名,接往趙地……”

    張負嘆了口氣:“沒機會走了,那黑夫就坐在外面廳堂中,按劍扣著你的二個親子,還有我家張仲。難道吾等要為了保張耳妻、子,竟要將自己的子弟、宗族都搭上不成?且先想想如何向那秦吏交待罷。”

    一邊說,他還一邊慶幸地拊膺道:“也幸虧這位黑夫遊徼好說話,陳平也在一旁勸著,他沒有聽了那奴僕的告發,就帶兵上門抓人,而是將其捆起來,連夜送來,讓吾等自行處置……”

    方才黑夫去而復歸,嚇了張博、張負一大跳。

    他將那五花大綁的奴僕扔到了二人面前,然後口口聲聲說什麼“按秦律,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官吏勿聽,故將其押回,由張氏自行處置……”

    二人當然不懂,“公室告”和“非公室告”是秦律裡的訴訟形式。公室告,是指控告同自己無血緣關係的他人盜竊、殺人、傷害等行為的案件。凡屬公室告案件,秦吏必須受理,不得拒接。

    而“非公室告”是指子女告父母,奴婢告主人等,凡屬非公室告案件,秦吏一般不予受理。

    這種秦律中的特殊規矩,卻成了黑夫放過張氏一馬,不必將雙方關係鬧崩的好藉口,他選擇先禮後兵,讓張博自己彌補先前辦下的糊塗事。

    然而,在給足了張氏臺階後,黑夫接下來的話,卻滿是威脅的意味。

    “張嗇夫,此事做的實在不夠機密,一介小小奴僕都能知曉。可想而知,府邸中知道的人不知凡幾!我擔心,明日之後,告發此事的人,將絡繹不絕!戶牖鄉內,我還能幫張嗇夫壓住,但若他們告到外黃,告到大梁。”

    黑夫冷笑道:“張嗇夫,我可就護不住你了!”

    說著,黑夫便將一柄匕首扔到了張氏兄弟腳邊,對他們冷冷說道:“在秦國官吏與輕俠信義兩者間,兩位張君,還是要快些做出抉擇才行!”

    言罷,黑夫就與他的兩名手下,按劍扣下了張博和張負的兒子,威脅二人必須在天明之前,將張耳的妻、子處理掉!

    “如此,一來可以杜絕有人繼續狀告;二來,保住了張氏全族,還有遠在咸陽的子瓠官職,讓他不必連坐受罰;三來,我也好向上吏交待……”

    ……

    現如今,那個倒黴的奴僕,早就被張氏兄弟讓人打殺了,埋到後院一棵樹下,但輪到“處理”張耳妻、子時,張博卻猶豫不決。

    張負知道時間不等人,他看了看時辰後,難得發了狠,對張博道:“張氏全族性命,宗族興衰,皆繫於此,吾弟,不可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