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新番 作品

第352章 推陳出新

    ()        今日,秦始皇難得地放下了繁忙的工作,殿中堆積成小山的兩三百斤竹簡也撤下案几,挪到一邊,裁剪整齊的淺黃色的麻紙取代了它們,整齊擺放在秦始皇御案上。

    皇帝拿起一張幅寬二尺二寸,長一尺的麻紙,果然如黑夫所言,輕盈如帛,但又比帛細密堅韌,因為是精挑細選的,所以看上去紙質勻淨,觸感平滑,邊緣也裁得十分規整。

    再看另一張寫滿了密密麻麻的篆字的紙,始皇帝看著字跡眼熟,便問道:

    “是蒙恬的字?”

    少府少監蒙恬作揖道:“紙張初制,不知可否書寫,諸君不敢貿然獻上,便由臣來試筆……”

    毛筆肯定不是蒙恬發明的,數年前,黑夫在安陸縣公堂上,看到小吏們人手一支筆時就知道了,此物出現的年代很早,孔夫子已經在“筆則筆,削則削”,到戰國更加流行。各地稱謂不同,秦地謂之筆,楚地謂之聿,江東謂之不律,燕趙謂之弗……

    不過,這些“毛筆”和後世區別還是很大的,毛筆頭的毛被包在筆桿的外邊,然後用漆牢固,與後來的毛筆剛好相反。

    前世今生,黑夫都拙於書法,字跡勉強能看而已,加上常年征戰,也沒想起來改造。

    等他來到咸陽時,才驚奇地發現,一種和後世頗似的新式毛筆,已經在宮廷官署裡流行起來,以枯木為管,鹿毛為柱,羊毛為被,是謂“蒼毫”!

    一問才知道,這筆又被稱之為“蒙恬筆”,是蒙恬因伐楚戰敗被貶到上郡、雁門守邊那幾年製成的……

    所以蒙恬也只是改造了毛筆,後世以訛傳訛,就變成了發明。

    由此可見,蒙恬雖以武功聞名,但私底下,也是個喜歡舞文弄墨的,他也不推辭,當場就墨寫了一份奏疏。”

    如此一來,便能證明,紙張的確能夠著墨書寫了。

    皇帝心中稱善,就是這樣一張輕若鴻毛,稱量之後重不過十銖的薄紙,上面的書寫內容,已經趕上一卷兩斤重的竹簡了……

    秦素來講究“文書行政”,以紙張替換竹簡能讓秦吏的效率提高不少,就連秦始皇本人,每天捻著輕巧的紙質文書靠在榻上閱讀,也比舉著笨重的竹簡輕鬆多了。隨著天下一統,他每天要處理的政務也迅速增加,縱然皇帝勤政,但每天看著堆積如山的簡書,案牘勞形,也實在是高興不起來。

    作為一種書寫載體,麻紙毫無疑問是合格的,唯一的問題,就是成本了。

    “造麻紙所費錢帛幾何?”皇帝發問,黑夫便將張蒼記錄在紙上的賬本獻了上去。

    “稟陛下,吾等從少府及咸陽市肆里閭收破布、麻頭,一石值120錢,算上車載之費、柴火、工序、人力,成本不過500錢。”

    “一石蔽布麻頭可制幅寬二尺二寸,長一尺的麻紙千張!這亦是工坊每日的產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