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新番 作品

第361章 奸生子

    ()        秦始皇二十七年二月初,安陸縣獄掾怒接到了一起報案,自告者是本縣田佐吏衷。

    衷雖然爵位職務不高,卻是本縣第一豪強,右庶長黑夫的兄長,怒不敢怠慢,立刻親自接待了他。

    衷已經年過三旬,過去的他是個黑瘦的農夫,近些年富貴後,面色圓潤了不少,但衣著依然簡樸,一身麻衣。

    雖然黑夫名望顯赫,冠絕安陸,可衷一直很低調,老老實實在縣寺上班,兢兢業業地巡查農事,有時甚至會光著腳,扛著鋤頭下地給百姓演示關中那邊傳來的深耕之法。

    就是這麼一個老實人,很難想象他會捲進一場官司裡,更別說作為原告了。

    被怒邀請上堂後,衷道明瞭此行的原委。

    “竟有人詐稱右庶長之外婦、奸生子?”怒聽完之後,十分震驚。

    外婦,便是古代的“小三”。“奸生子”,則是秦律裡對非婚生子的稱呼,因為未婚通姦本就不被官府提倡,所以奸生子地位很低,沒有身份繼承權,好一點的,被父親承認,可能混到一點財產,差些的,在家中與僕役無異。

    儘管秦始皇立法打擊通姦,但南郡的“奸生子”仍然層出不窮,畢竟荊楚雲夢之地,自古就有這種傳統。

    比如五百年前,楚國若敖氏的貴族鬥伯比,和鄖國公女私通生子,為了遮掩這醜事,就將嬰孩遺棄到雲夢澤中,被母虎撫養,喂之以乳,見人亦不畏避,鄖子以為神物,便帶回鄖國命其女撫養,取名叫“鬥谷於菟”,意思是“老虎哺乳之子”。

    所以南郡官吏在外面有外婦,實屬正常,但怒卻不相信黑夫會做這種事。

    “多年前右庶長任湖陽亭長,我為縣獄令史,常與他往來。深知右庶長只愛與壯士嬉戲遊樂,不近女色。遇上街巷市肆有女子調笑引誘,也目不斜視,那兩年間,休說是外婦,連女閭都不曾去一次!”

    “可不是。”

    衷說道:“不過那女子自稱是九江郡豫章人,在軍市中為妓,三年前我仲弟南征途徑潯陽,曾招她侍寢……”

    “這……”

    怒這下不好判斷了,軍中是最寂寞的,秦軍數十萬人徵楚,打了兩年才完全滅亡楚國。結果這兩年間,楚地便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了許多奸生子來,都是秦軍兵卒在當地留下的種子,至於那些楚女是自願還是被迫,便不得而知了。

    衷嘆氣道:“仲弟從未與吾等提及此事,但那女子將時間、地點都一一說出,甚至連仲弟當時的爵位、職權也沒錯。家母一直想讓仲弟有子嗣,聽了這些後,又看那三歲孩童色黑,與仲弟少時還真有幾分相似,便信以為真……”

    老人家總是容易輕信,而且還覺得子孫多多益善,有個外婦所生之子也沒什麼。

    可大婦卻不這麼認為。

    “好在我那弟婦只問了一句話,便讓那女子露出了破綻。”

    說到這裡,連衷都不由佩服自家弟婦的冷靜理智,換了一般婦人,肯定會妒意大發,她卻只是冷冷地問了那女子一句。

    “你說他與你數次同寢,是派人召你去大帳,還是自己鑽女閭窩棚?”

    女子說那人是夜裡自己來的,她也曾發問,但自稱‘別部司馬黑夫’的人說自己的身份高貴,直接召她去大帳不太好,所以易裝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