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 作品

第四十四章 重浴陽光(三更,求收藏、推薦票!)

    ……

    “所以我們又要上路了?”

    聽完夏凡的講述後,黎聳肩道。

    “確實快得有些出乎意料,不過這樣一來,我們也能早點跟樞密府打上交道。”

    “行吧,我去收拾下東西。”

    “等等,”夏凡叫住她,“一直躺在車廂裡裝‘行李’又悶又無聊,要不要當我的‘同門師妹’,跟我一塊兒走?”

    黎微微一震,有些匪夷所思的回過頭來,“你讓我在大白天和你同行?在外人的注視下?”

    “你總不想躲藏一輩子吧。”夏凡理所當然道,“就算跟我在一起是為了向樞密府復仇,這樣的代價也太大了點。”

    “你知不知道,若是被人發現的話——”

    “方士肯定當不成了,說不定還會被追查為何會有一隻狐妖同門。”他順著對方的話接道,“所以不要被發現就行。我記得你說過,妖並沒有什麼妖氣一類的東西吧?”

    “當然沒有!”黎抱胸道,“都不知道你這古怪的想法從何而來,難道動物有腥臊的體味,妖也會有類似的氣息嗎?只要不是情況緊迫,我們同樣會定期清洗身體,別說得好像只有人類才愛乾淨一樣!”

    說完她還拉起衣領,低頭嗅了嗅,“不信你來聞一下?”

    “不,我信。”夏凡果斷道,“仔細想一想的話,尾巴可以用衣袍遮掩,或是束緊後纏在腰間,最大的破綻也就只有頭上的耳朵而已。趕路的時候女子戴著斗篷,蓋上黑紗都是再正常不過的舉措,想要識破其實並不容易。”

    當然,另一個關鍵點便在於狐妖並不需要靠一己之力瞞過所有人,有他做照應的話,一般百姓根本不敢質疑方士的判斷。

    黎一時沉默不語。

    “如果你覺得這麼做不太穩妥,其實還有一個更簡單的方法——你可以變成一隻狐狸吧?”

    比起外貌特徵,夏凡認為這才是人和妖之間的最大差別。他之前瞞著車伕將黎帶上馬車,靠的正是這招。按黎自己的說法,她不止能變成普通狐狸,還能化身為巨型狐狸,同時力量和速度都會上升好幾個檔次。只是兩類變化都需要消耗氣,無法當作常態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