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 作品

第四百三十一章 黎的感謝

    當晚,夏凡已經將慕家的所有檔案調到了鳳陽山莊內。

    商人家庭,父母皆健在,擁有兄妹各一。家在金霞城內擁有一家商鋪,兩棟房產,以及郊外一塊十畝的地皮。店鋪主營醬油、香料、米酒和腐乳,登記店名為“慕記雜貨”,生意一直算穩穩當當。

    毫無疑問,這是一個小康家庭,吃穿不愁,平日裡還能攢下不少餘財。

    只是慕有鴻並沒有子承父業的跡象,不僅自己在官府單獨登記了一個巡迴商隊,出入城的記錄也十分頻繁,幾乎每個月都要外出一到兩次,這跟他的自述頗為吻合,而且時間跨度以年來計,想要作假幾乎不太可能。

    通過以上信息,他基本能判斷出慕有鴻所言非虛,大致細節都可以與檔案對上號。

    “所以這些年來,他一直在為妖來回奔走,家業則完全丟給了兄長,只可惜始終沒有碰到合適的對象。”夏凡放下文檔,看向另一旁晃動著尾巴的黎,“書生那邊有更多消息嗎?”

    “目前僅知道的消息是他和一名女妖結為了夫妻,但一週前他的家被人破門而入,妻子下落不明。”黎將求救信上的內容複述了一遍,“因為不是什麼明媒正娶,婚後兩人就在當地的一個小鎮裡暫住下來,沒想到兩個月不到便出了這等意外。據書生的說法,她妻子曾提到過自己來自於一個更靠近南邊的村落,且村中有不少像她一樣的妖類。”

    “妖的定居地?”夏凡有些意外的摸了摸下巴,這還真是一件稀罕的事情。

    難道在大啟一個籍籍無名的地方,本土妖類已經找到了穩定繼承的方法,進而形成了聚集式的部族麼?

    不然他很難想象,後代歸哪類完全看天的妖,是如何認同彼此並定居到一起的。

    “不光如此,村落裡的主人禁止任何妖離開,違令者會受到嚴懲。那女子實在受不了村中的壓抑氛圍才決心出逃的。”黎接著說道,“所以書生認為,闖入他家的人不是強盜,而是妖村中的邪妖。”

    夏凡翻開地圖,比照了一下甘州首府與商隊之間的距離,兩地相差接近兩百五十里,幾乎是各自處於甘州南北頂端了。或者說甘州主要城鎮都集中在北邊沿河一帶,南邊大部分土地都是村落,樞密府方士出現在這片地區的概率極低,妖活動如此大膽倒也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