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羚羊

 珍珍見陳揚一副為難的表情,便以為他是不想透露朋友的真實姓名。

 “不一定要用真名的,假名或者外號什麼的也行。”

 此話一出,陳揚腦海裡立刻迸出了一個名字,說道:“他叫羚羊。”

 “羚羊?”珍珍很是好奇。

 “對,就是那種行動敏捷,跑得很快的羚羊,因為他iCQ上的名字就是這個。”陳揚道。

 “羚羊......嗯,聽起來還挺不錯的。”珍珍又重複了一遍,覺得這個名字還挺有趣的。

 陳揚之所以會想到“羚羊”這個名字,並不是因為他對羚羊這種動物情有獨鍾。

 而是因為“羚羊”代表了兩個人。

 “羚”就是“琳”,“羊”則是“揚”,代表的就是陳揚和周琳。

 珍珍見辣翅還沒吃完,便示意陳揚繼續:“你快吃吧,涼了就不好吃了。”

 陳揚也不再客氣,笑了笑便繼續吃了起來。

 珍珍這時道:“我會盡快準備好合同,到時候還要麻煩你寄給羚羊,囑咐他快點簽好寄給我。”

 陳揚有些意外,抬頭便問:“怎麼還要籤合同?”

 珍珍點頭,很認真的道:“是啊,歌曲版權的轉讓合同是為了確保雙方的權益,明確版權的歸屬,以及指定授權的範圍。”

 “有合同的話,可以避免未來有可能出現的版權糾紛,保護創作者的知識產權,同時也能讓購買方明確自己獲得的權利和使用範圍。”

 陳揚微微皺眉,放下了吃到一半的辣翅,平靜道:“珍珍小姐,其實我朋友昨天就跟我說過了,這首歌他賣就賣了,不想籤什麼合同,如果非要籤合同,他寧可不賣。”

 “為什麼?”珍珍不理解,疑惑的望著陳揚。

 陳揚輕輕搖頭:“具體什麼原因我不清楚,他也不肯說,我想大概是有什麼不方便說的理由吧。”

 頓了頓,陳揚又道:“珍珍小姐,其實我這個朋友並不是音樂圈裡的人,他有自己的工作和事業,寫歌純粹就是玩票性質......當然,也有想賺一點外快的小心思。”

 珍珍點了點頭,暫時沒說話。

 陳揚認真道:“珍珍小姐,我可以向你保證,我這個朋友絕不會因為歌曲版權的事同你起糾紛和爭議......”

 “他昨天也在電話裡說了,這首歌署不署他的名都沒有關係,既然賣給你了,那以後就跟他沒有任何關係了。”

 珍珍還是沒說話,但腦海裡已經快速思索起來。

 其實珍珍最擔心的是,這首歌並不是羚羊的原創,如果將來她在大賽上演唱,被真正的作者看到,進而產生了維權糾紛,那事情就太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