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也在長頭髮 作品

61.性取向 是筆直的

“本官已經令人查過許娘子的印鑑, 的確是月明沒錯,你休要胡鬧!”府尹呵斥道。




“不可能!不可能!”男子低頭喃喃,驀地神色一亮, “府尹, 鄙人有證據!”




府尹心存疑慮, 都已經證明是女子了,還能有什麼證據?




男子急忙從懷中掏出幾個信封,“這是她和那賤人私通往來的書信, 上面的字和她話本中的一模一樣。說不定她是有磨鏡之好, 知道見不得人, 專門誘騙良家婦女,甚至用自己女子的身份藉以逃脫, ”




許乘月眼皮一跳, 不知該說他大膽還是離譜, 為了攀咬她, 連磨鏡之好都扯出來了。難得他思維如此犀利,竟然找得出這樣刁鑽的方式。




她有沒有磨鏡之好她自己還不清楚嗎??




那話本上的字根本不是照著她的字體刻印的,是呂鴻卓專門找擅長書法的人寫的。




至於原因嘛, 呵呵, 原諒許乘月不想說出來自取其辱。




她好整以暇地看著這男子還能鬧出什麼妖, 敢在官府面前撒謊, 不得不說心理素質很強大。




一聽他說的有道理, 府尹讓人將他拿出的書信呈上來。




他觀察信上的字體,又對比過話本,果然是一模一樣,連寫字的習慣,都不差分毫。




而且這書信中, 月明並沒有說她是一個女子。可以對得上那男子所說的假裝性別的事。




莫非此女真的有磨鏡之好。




府尹細想一遍,覺得邏輯沒有漏洞,暗歎果真稀奇,從前只是聽說過,今兒個頭一回見著了。




他天平偏向了另一邊。




“堂下月明,還不將自己所犯之事速速招來。欺騙朝廷官員可是大罪!你自己看看這些書信難道不是你寫的?”




許乘月撿起府尹丟下來的書信,拿起來一一翻看,那信上的筆跡果然與她的話本上的相同。




其中也夾雜著一些女子寫的信。




看到字跡與措辭,許乘月心中瞬間明瞭,原來是她。




“府尹明鑑,那話本中的字是另找的人寫,與民女本身的字跡並不相同。”




“胡說,你能寫出話本,想必是讀過許多年書的,既然能寫字?為何找人替你代筆?”府尹懷疑地說,看她哪哪都是疑點。




不怪他這麼認為,但凡是讀過書許多年的人,字就沒有寫得不好的,因為科舉的第一道門檻就是字。




常言道,字如其人,若是字寫得醜,考官可能連看都懶得看,文章寫得再好都白費。




所以大家基本上默認了讀書人的字俱都寫的不錯,府尹下意識地忽略了許乘月是個女子,根本不用考科舉的事實。




許乘月無語凝噎,難道真要讓她自揭短處嗎?




行吧!無所謂,不就是字醜嘛。




“府尹不相信,民女可以當場寫一些字給您瞧瞧。”




府尹同意了這個提議,令人呈上筆墨。




許乘月提筆,三兩下寫出幾個字,交給差役由他乘上去。




府尹拿過那張紙,一看上面的字,頓時抽了抽嘴角。




難怪她的話本是找人代筆寫的,這字也真是太不講究了,好歹你也是個寫書的,就不能練練字嗎?




用著人家的字體,就不怕別人冒充她的身份去揚名嗎?




事情已經真相大白,府尹自覺已經將這個案子了斷得非常清楚,定是男子誣告,於是呵斥他,“你小子,竟然偽造書信哄騙官府,果真吃了熊心豹子膽,來人!給我打二十大板,以儆效尤。”




按理來說,不能在沒有定罪的情況下動用私刑,可是現在已經真相大白,必須要給他一點顏色瞧瞧,要不然是個人都可以偽造證據,陷害他人,那官府的事簡直沒完沒了。




“府尹恕罪,鄙人沒有欺騙您,那書信也非鄙人偽造,是從這賤婦身上得來的,鄙人完全不知情啊!”眼見自己要被人拖著去打板子,那男子慌了。




早知道他就不來了,直接將這賤婦趕出家門好了。




他當時看見她與人私通的書信,第一反應是勃然大怒,然後想將這賤婦趕出去,不過在發現與她私通的人竟然是最近在洛陽城中非常火熱,寫的書本本大賣的月明之後,就轉變了念頭,大張旗鼓地去官府告發“他”,好訛一筆錢。




誰知道月明竟然是個女的,不知道從哪來的書信更為自己招來了災禍。




都是這賤婦的錯,男子悔不當初,心中更加怨恨女子。




聽他的話還有蹊蹺,府尹先令差役停下動作,問那女子,“你這書信是從何處來的?”




他心中又起了疑慮,莫非是他先前所想的那樣,有人藉著月明的名聲,哄騙他人,為非做歹。




至於他為什麼不懷疑是女子偽造?




那不是笑話嗎?偽造書信對她來說沒有什麼好處,甚至可能會帶來滅頂之災,她為什麼要去做對自己有害無利的事情呢?




所以府尹壓根沒起這個念頭。




在許乘月出現後,一直傻愣愣地盯著她看的女子,此時才終於回過神,“那些信是我自己寫的。”




這句話一出,如同石破天驚,在場的人皆是呆愣了。




男子暴跳如雷,顧不得在公堂之上,破口大罵,“你這賤婦是不是故意看我笑話?想陷害我,我好吃好喝伺候你,你就是這麼回報我的?”




女子嘲諷一笑,“你伺候我,郎君怕是說反了吧,我來到你家勤勤懇懇的伺候翁婆,洗衣做飯,燒火劈柴,家事無一處懈怠,可你是怎麼對待我的?”




話說完,她又轉向府尹,“關於偽造書信一事,民女認罰,但民女另有一事要向府尹陳情。民女要狀告丈夫楊六郎,在民女嫁入他家後,他對民女動輒打罵,如今新傷舊傷加在一起,身上無一塊好肉。”




那男子聽了,盛怒之下竟要一腳踹向她,幸好被差役攔住了。




府尹端詳著女子的臉色,“你看起來不是挺好的嗎?臉上也沒有傷呀!”




女子諷刺地說,“他是個好面子的,知道打人的事說出去不好聽,於是都打在衣服遮掩,外人看不到的地方,府尹要是不信,可請僕婦前來查看。”




不理會的男子叫罵著什麼“府尹萬不可聽信她言,那賤婦是在胡攪蠻纏,汙衊於我”,府尹喚來了僕婦,將女子帶去後院之中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