掠過的烏鴉 作品
我加載了戀愛遊戲第1章 1.十五年後的開始遊戲
【積分:100】
【金錢:十五萬四千六百五十円】
平均值是五點。
這樣一看,頭腦聰明正確,長得很帥沒錯,長跑被女生套一圈也沒任何問題。
技能方面,渡邊徹到現在為止,的確沒發現自己有什麼特長。
他又點開【商城】。
【物品:探測器(原價:1000/特價:100)】
【金錢:100円/1積分】
【智力:1點/10萬積分】
【魅力:1點/1萬積分】
【體力:1點/5千積分】
【技能:入門—寫作(100)、掌握—修圖(1000)、精通—料理(1萬)、大師—釣魚(10萬)】
積分只有100,怎麼看都像是用來買不知幹什麼用的探測器的。
渡邊又找了整整1分鐘,總算找到透明到幾乎快看不清的【附則】菜單鍵。
這種套路,明擺著有坑玩家的規則存在啊。
【附則】
{1.玩家死亡與本遊戲無任何關係,無復活義務;(傷殘可修復,途徑請自行探索)}
“……”渡邊徹看著這條條款,陷入深思。
{2.每次攻略對象前,建議先使用探測器,查看是否屬於可攻略對象(探測器可在商城購買)}
{3.每月新增一項物品購買選項;}
{4.金錢無兌換上限,可在現實放心使用;}
{5.智力、魅力、體力十點之後兌換積分翻倍增長;}
{6.技能每月月底隨機刷新;}
{7.每次刷新技能入門級一個,掌握級一個,精通級一個,大師級一個,價格不變;}
{8.技能入門對應一般大學生畢業水平,掌握級對應行業人員,精通對應行業精英,大師對應人類極限水平;}
{9.智力兌換時,玩家需選擇具體需要擅長的知識或技能(如選擇繪畫後,玩家會變成繪畫方面的絕世天才,上限有超越大師級的可能性);}
{997.玩家有義務替本遊戲保密;}
{998.出於基本人權精神考慮,玩家可自由選擇是否攻略;}
{999.攻略成功後,一切後果由玩家自行承擔;}
{1000.一切解釋權歸本遊戲所有。}
密密麻麻十大頁,為了把這看完,渡邊傻站在教學樓和社團大樓之間的廊道上十幾分鍾。
認真看完後,渡邊徹算是大概瞭解這遊戲了。
攻略女性,讓對方真心實意答應做他女友,這時他就可以獲得遊戲積分。
而遊戲積分幾乎能做到想做的一切,當然這需要一點運氣——看刷出來的技能夠不夠厲害,是不是自己想要的。
這是逼著玩家去做渣男啊。
渡邊徹對這個遊戲不知道說什麼好,但抱著反正也沒有懲罰,試試也無妨的心理,兌換了【探測器】。
【探測器:可查看女性信息(3/3次)】
正好有一位女學生從渡邊徹身前走過,他點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