瑤湖居士 作品

第2章 判10年刑的女人

    陳文戴上手錶,把錢包揣進長褲口袋,穿上大衣,飛快地出門下樓,掏出鑰匙,解鎖自己的二八槓自行車,一溜煙蹬著回到了學校。

    今晚只要不在家睡覺,就不會被張娟找上門來啦!

    逆轉人生,就從躲女孩開始。

    陳文愉快地逃回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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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娟家。

    陳文在家裡回想前世今生的這幾個小時,張娟的媽媽也在她家裡苦口婆心跟女兒談話。

    “閨女啊,媽不是不讓你跟陳文處朋友。”張娟媽媽開啟話題。

    “那你還罵人家是小/流/氓。”張娟不樂意了。

    “媽那是為你好。你現在跟他處朋友,還不是時候。”張娟媽媽有她的打算。

    “啥時候是時候啊?”張娟沒那麼複雜的心思。

    “媽的意思是他啥時候吃上公家飯了,啥時候就行了。”張娟媽媽說出了自己的主意。

    “噢。我曉得了。”窮人孩子早當家,張娟早已經也認同了媽媽的觀點,自己是要嫁給省城人的,但是省城人也分三六九等。

    就拿中專生這個群體來說,也是不同的。

    畢業之後能否找到鐵飯碗工作,將決定中專生和中專生之間的差別。

    陳文如果能拿到正式編制,那絕對不一樣了。反之,那就慘了,張娟知道媽媽絕對不會讓自己嫁給沒編制的省城人。

    省城的人,也有很多人只能擺攤、打零工謀生,嫁給這樣的人,是沒有出息的。

    張娟突然想起陳文受傷的額頭:“媽,晚上我想去看看陳文。你把人家頭打破了,還不知道嚴重不嚴重呢。”

    張娟媽媽臉上露出一絲笑,說:“你想都別想,19歲之前別想處朋友!媽八點睡,你也得早睡,不許出門!”

    說完,張娟媽媽回豆腐店了。

    張娟一個人在家發愣,暗暗下了一個小決心,等晚上媽媽睡著以後,自己偷偷出門。

    張娟這時候哪裡知道,現在的陳文已經是重生歸來的陳文,為了避免錯誤再次發生,陳文已經逃回了師專的學生宿舍,躲著不見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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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文騎著二八槓自行車,從家裡回師專的路上,經過洪城中級人民法院。

    法院門口的告示欄圍著很多人。

    陳文不是一個喜歡湊熱鬧的人,平時在街上看見有人打架吵架,他是不會去圍觀的,但是法院門口的告示欄他經常去看,因為上面的告示都是與宣佈重型犯的案情有關。

    1992年沒有互聯網,沒有智能手機,人們瞭解重大犯罪消息的途徑主要通過報紙和電視,但這倆途徑還經常不播報這類新聞。

    洪城中級人民法院的告示欄是當地老百姓比較關注的一個消息平臺,在閱讀案情介紹後,既可以起到警示自己的意義,也可以增加大家與他人交流的談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