瑤湖居士 作品

第23章 帶件趁手武器上路

    那個年代,出遠門帶現金的人,經常用到這個玩意。

    不要幻想異地存取款這種未來的便民渠道了,1992年的人們很悲催,銀行沒有普及這種服務。

    你去異地需要用錢,只能從本地儲蓄所匯款,等你到達異地之後,再帶著你的身份證明和工作單位出具的介紹信,把錢取出來。

    麻煩透頂了。

    一個介紹信就能卡住百萬千萬的人口,很多人用行李包、蛇皮袋裝著錢坐火車去販貨。

    那個年代的火車上,小偷、搶劫團伙猖獗,他們都知道旅客當中,有很多錢袋子。

    1993年嚴打,槍斃了很多這類犯罪分子。

    有一個這樣的團伙,頭目是一對夫妻,案發被捕後經查明,作案一年時間,這對夫妻的手裡就有四十多條人命!

    槍斃!否則不足以平息民憤!

    陳文的針線活還是不錯的,完全是逼出來的。

    媽媽不在家的這兩年,陳文的衣服襪子都是自己縫補。

    說多了都是淚,兩手遍佈針眼。

    錢腰帶大功告成。

    陳文的整套軍版衣帽,穿出去能讓別人覺得他是當兵的。

    壞人在做壞事時,也會琢磨,什麼樣的羊是可以欺負的,一般都會避免對兵哥哥下手。

    陳文不能使用帽徽領章,否則就是假冒軍人,犯大罪的。

    能讓別人以為他是退伍軍人,就可以了。

    臨睡前,陳文想了想,需要一件防身的傢伙,以防萬一。

    陳文走進廚房,左右尋摸,刀具是不能帶的,管制器具,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