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翰 作品

第2章 差點被冤枉

 李青雲瞪了錢萬貫一眼,這種惡人不在少數,又問道:“可有人毀了你的清白?” 

 何家女把腦袋左右使勁晃,連連說道:“沒有,沒有。到了這裡,我一直清醒,未曾有人來過,直到村裡的人找到我。” 

 李青雲回頭看了看後堂出來的兩男子和兩婦人問道:“你四人找到她時,可有異樣。” 

 “手腳綁著,人在床上,我們一叫,她便聽出我們的聲音。”四人回答。 

 又看了幾眼何家女,雖說不上國色天香,卻也小家碧玉,眉清目秀。李青雲託著下顎思考了一下,哪裡不對呢? 

 “伍家大郎,你說說呢,聽村裡人說是你跑回村裡報信。” 

 伍家大郎走出人群,答曰:“昨夜本想救人,但見錢家家丁有五六人,我丟了性命是小事,倘若無人知曉何家女被何人擄走,再想尋回就難了,故而我立刻跑回村裡報信。” 

 “昨日你既然看見是錢家家丁擄走何家女,為何不直接去縣衙報官,反而捨近求遠回去村裡報信?” 

 伍家大郎趕緊解釋:“我不知道雲陽縣衙來了縣令,自從突厥人走後不都是涇陽縣管嗎?” 

 寒雲聽完,大致也明白了。完全是錢萬貫這貨自作多情,陷自己於不義。還好大唐初期官員在百姓中的口碑不算太差,若是換到隋末、唐末,估計都激起了民變。 

 李青雲問完,走到寒雲身邊,見其臉不紅,腳不顫,鎮定自如,心裡也在尋思難道當真和這個傢伙沒有關係?“寒縣令,說說你昨日的事。” 

 寒雲哪曾想到,剛穿越過來就成了被告,還是以縣令的身份在治下的縣衙受審。 

 不過人正不怕影子歪,便把記憶中昨日之事道出: 

 “昨日在錢家如錢萬貫所言,並無差別。只是本縣再次重申,本縣所講家養和野味乃是指家禽與山林鳥獸,其意是希望治下百姓可打得野味交予錢萬貫收購,謀求一份收入。” 

 錢萬貫趕緊應和:“對極、對極。縣公的確問過在下,在長安是否有野味的出售門路。” 

 差役熊大突然站出來說道:“卑職可為縣公作證。昨晚縣公回衙後直接進了書房,還是卑職為縣公掌燈。今日一早也是卑職去往書房叫醒縣公上堂。一夜之間縣公衣物都未曾更換。” 

 差役熊二想了想也站出來說道:“昨日縣公回衙之前,確有錢家家丁敲開後門,抬進一個大箱子,說是主家答應給縣公的東西,讓送寢房之中。而後卑職巡夜也只見後院書房點燈,寢房一直未曾點燈。” 

 寒雲一聽大怒,抬腿一腳踹向熊二:“你個兔崽子,昨晚怎不多看幾眼,多問幾句,害本縣毀了名聲。” 

 熊二捱了一腿也不痛,委屈解釋:“縣公不是說去錢家籌資給卑職們補發拖欠的月錢嗎?卑職以為是縣公尋回的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