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鹿 作品

1232: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算問題!

    吃完飯,聞櫻在劇組玩了一整天,以她探照燈一般的眼光都沒看出來駱昊有什麼不對勁,反倒被女主角誤會,以為聞櫻對駱昊有意。

    “駱昊經常向明月老師請教劇本,明月老師誇駱昊有悟性,整個劇組都知道他們是好朋友。”

    女主角想討好聞櫻又不想得罪水明月,所以主動提醒了聞櫻。

    假如聞櫻知道了駱昊對水明月有好感還要做點什麼,女主角是不會管的。

    “不是,你誤會了。我是覺得駱昊有點符合我書裡的一個角色,這才總是看他。”

    女主角眼睛都亮了:“小魚老師有新作要拍嗎?”

    聞櫻含糊道:“是有這個想法,還沒立項呢。”

    女主角想多打聽點內情,聞櫻看了看錶說自己該走了:“我和明月說一聲,今天差不多了,明天再來玩。”

    女主角笑眯眯點頭,“您要過來,明月老師高興,我們導演也高興呢。”

    聞櫻今天是第一次過來,導演比較矜持沒找聞櫻搭話,明天聞櫻要還來,導演多半就要放下矜持了。

    以前聞櫻除了參加出版社的宣傳活動,剩下時間都在學校上課,圈裡人想要結識她都沒途徑。

    現在聞櫻主動來探班,就是主動給了圈裡人機會,大家都很想和她認識。

    張光真在別人眼裡是香餑餑,聞櫻也是。

    演員們想演聞櫻寫的劇,導演同樣如此。

    聞櫻接連去了劇組兩天,不僅沒發現駱昊有什麼不對勁,還看出了駱昊不少優點。

    這人書沒有讀多少,情商卻挺高的。

    而且和水明月有曖昧情愫,就不會再理會劇組裡其他異性。

    可上輩子,駱昊明明被爆出是個濫情的花心大蘿蔔,不僅劈腿睡粉,還會花錢找應召女郎。

    難道是娛樂圈的大染缸把駱昊變壞了?

    ……

    袁鳳薈想來想去,站在天驕總監的立場,和作家籤分成合同是不划算的,如今天驕又不缺這點買改編權的錢,何必要為將來留下個麻煩尾巴?

    可若只站在聞櫻經紀人立場,分成合同能最大程度保護聞櫻的利益。

    袁鳳薈思考了兩天,把聞櫻叫到了公司。

    “籤分成合同的話,你想按什麼比例?”

    聞櫻一臉警惕:“在我回答這個問題前得先確認一下,袁老師你現在是我經紀人還是天驕總監?”

    “有區別嗎,我是你經紀人不會坑你,是天驕總監也不會坑你……你是不是忘了自己是天驕股東了?讓利給天驕,就是讓利給你自己。”

    袁鳳薈說的挺有道理,聞櫻卻搖頭:“區別可大了,讓利給天驕有大部分利益都要分給其他股東,那還不如我先以原著作者的身份多拿點。”

    “你真沒選錯專業。”

    袁鳳薈見小狐狸不好忽悠,立刻變了口風:“5%怎麼樣?《少年偶像》的影視改編權,不管是電視劇還是電影,都給你5%的收益。”

    “我要考慮下。”

    聞櫻看起來不太開心的樣子,袁鳳薈納悶兒:“誰惹你了?”

    “沒人惹我啊,我就是……這麼說吧,我有個朋友她喜歡上了一個男生,我聽說那男生挺花心的,可我又沒有證據。”

    袁鳳薈敲了敲桌子:“我用排除法,你這個朋友該不會是你自己吧?”

    “當然不是!”

    “李夢嬌?”

    “不是。”

    “那應該也不是張揚寧了。我知道了,你說的那個朋友是水明月!難怪你這兩天總往人家劇組跑。”

    袁鳳薈真是不知道該說什麼好,“花心就花心咯,年輕女孩子喜歡長得帥的男生,長得帥的男生面臨很多誘惑,你不能指望他們個個都像謝騫般心性堅定。花心的男生有魅力,水明月多談幾次戀愛就能帶眼識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