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愛琳兒 作品

第123章 首例集體訴訟和解案作用對於市場來說至關重要

 首例集體訴訟和解案作用對於市場來說至關重要

 12月26日,中國資本市場首例集體訴訟和解案宣告誕生。雖然正值寒冬時節,但上海金融法院當天的判決給澤達易盛財務造假案中受損投資者送來濃濃暖意。投資者服務中心代表的7195名適格投資者獲2.8億餘元全額賠償。參與調解的投資者佔全體適格原告投資者比例高達99.6%,其中,單個投資者最高獲賠500餘萬元,人均獲賠3.89萬元。

 澤達易盛案是中國資本市場第二例特別代表人訴訟案,同時也是全國首例涉科創板上市公司的特別代表人訴訟案。澤達易盛作為一家存在欺詐發行以及其他信披違法行為的公司,於今年4月21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澤達易盛及公司相關負責人被證/監/會處罰1.425億元。同時,根據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情況,公司觸及重大違法行為,被上交所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澤達易盛已於7月7日被上交所終止上市暨摘牌。

 而在澤達易盛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同時,上海金融法院公告稱,收到12名投資者共同起訴澤達易盛及其相關負責人、中介機構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的申請。7月21日,投資者服務中心受部分投資者特別授權,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請作為代表人參加訴訟。後續,上海金融法院決定適用特別代表人訴訟程序對案件進行審理。澤達易盛案因此成為繼康美藥業之後,中國資本市場又一起特別代表人訴訟案。

 與康美藥業案走完審判的全過程並最終由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不同,澤達易盛案最終走向和解,這就縮短了法院宣判的時間,提高了辦案的效率。而且澤達易盛案也達到了令人滿意的賠付效果,畢竟有多達7195名適格投資者獲得2.85億元的全額賠償,並且參與調解的投資者佔全體適格原告投資者比例高達99.6%,幾乎做到了應賠盡賠。因此,澤達易盛案再次展現了特別代表人訴訟機制的魅力,畢竟只有特別代表人訴訟才能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利益,從而讓更多的投資者得到賠償。所以在涉及到投資者索賠的案件中,要更多地採取特別代表人訴訟的方式,要讓特別代表人訴訟常態化,充分發揮特別代表人訴訟對廣大投資者的保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