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巴山夜雨 作品

第34章兇手伏誅

正當祝英臺在查找資料時,,忽然有什麼東西飛過來,她躲過,那是一把匕首。她沿著飛刀的方向奔襲過去,那是一個戴著面縣的男子,此人就是江南大俠。原來祝英臺的一言一行那江南大俠早看在眼裡,今晚來他就是要除掉這個愛管閒事的人。他使用的是厚背砍刀,招招奪命。那些被殺者無疑便是用的這刀。

祝英臺使用的短劍份量明顯輕了,儘管招式方面勝過江南大俠,依舊無法取勝。不過祝英臺不會放過這難得的機會,混戰中她還是在對方肩胛刺了一劍,江南大俠嗷叫一聲,迅疾消失在夜色中。

祝英臺找到了近期幾份案件的審理記錄。其中私塾凌霸致死案引起了她的注意。城西十里有個村子叫杏花村,村裡有個落魄秀才在自已家裡開了私塾,村裡七八歲至十二歲的男孩便去秀才家唸書。這些孩子的父母想法很簡單,不指望他們考取功名,只要不當睜眼瞎便行了。孩子們在一超,自然就有了霸王,一個朱姓孩子便被霸王及手下虐殺了。於是兩邊的家長見了官,縣令判霸王父母及其它幾個孩子的父母給死者家裡賠了一些銀子了事。死者父親不服判決。

祝英臺一路打聽來到城西的杏花村,一打聽這村裡有三戶姓朱的人家,祝英臺使一路拜訪,目標落在最後一戶家裡。這家裡只有乛對中年夫婦及一個老婦人。

“你們的小孩呢?″

“叫人弄死了。″

“兇手抓到了嗎?″

“又放了,人家現在活得好好的。″

“你是不是覺得不公平?殺人償命天經地儀,但是他們三人年紀不夠。是免於刑事責傳的。任何朝代都是這樣規定的。″

我想看下你的肩膀。″

“你這人才懌,一個姑娘看我男子光肩膀,真是不要臉。想辦事我出去。″

“這關糸到幾十條人命,如果你不脫我就動手”

“我雖然死了兒子,誰又證明我殺了人?定案要八大證。那男子脫光了衣服,兩個肩胛並沒有傷。可以肯定這男子不是昨晚的襲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