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結案陳詞
辛可婷:“你又知不知道,急用錢其實是可以透過很多途徑獲取的。例如貸款,向銀行借貸等等……現在連買個電子產品都可以分期付款。”
勞浩明:“當時的情況實在太危急,容不得我想那麼多。”
辛可婷:“布達拉美宮的有錢人是高達八十八位的,為什麼那麼多人你不選,偏偏選擇了高先生呢?”
勞浩明:“因為我只認識高先生。”
辛可婷:“根據你的說法,你當時是抱著借錢的心態去找高先生的?”
勞浩明:“是的,其實就算我真的搶走了他的錢,我一定會還給他的。”
辛可婷冷笑著:“誰會相信你真的會還錢?”
勞浩明:“我無法向你證明這一點,我只能告訴你,我沒有惡意的!”
辛可婷:“請問你有沒有欠債的記錄?”
勞浩明猶豫了一會:“有。”
“既然你有欠債記錄,你憑什麼讓陪審員相信,你去搶錢是為了給妻子湊手術費?”
葉楓:“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控方對未經證實的事作出妄下判斷。”
法官:“反對有效。”
辛可婷:“你口口聲聲說,你當晚只是搶了死者的錢,並且在非常無奈的情況之下襲擊了他,有誰可以作證?”
勞浩明:“我自己!”
辛可婷:“有誰可以證明,你搶死者的錢只是為了湊足手術費給妻子。”
“我自己!”
“有誰可以證明,你並沒有殺害死者?”
“我自己!”
“那也就是說
,從頭到尾,只有你自己證明你自己沒有罪!”
“我真的沒有殺人!”
辛可婷:“法官大人,我手上有一份關於死者丟失的財物報告,死者丟失的財物包括一個價值連城的手錶,現金58萬,還有一張三十萬的滙豐銀行本票。
這些財物在案發之後竟然變得不翼而飛,而被告又有欠債記錄……我看……”
葉楓:“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控方在法庭上作出不必要的推測。”
法官:“反對有效,在法庭上只能講事實,任何的猜測均不能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