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懲處!

 第二百三十四章

 懲處!

 “肅靜!”法官敲了下錘子。

 冉家那邊又忙把冉母拽著坐下去了。

 法蜜的代表律師又說,“雖然子女贍養父母是傳統美德,也是法律強制性的義務,但原告的行為已經嚴重傷害到了我的當事人的身心:包括從小被挾迫做超出年齡範圍的勞動、以及受到泯滅人性的暴打、尚未有獨立生活能力時被棄養,前不久原告又在公眾媒體上造謠毀謗我當事人傍大款而損害了我當事人的社會名聲,

 這種種犯罪行為,皆是罪大惡極,已經嚴重脫離了父母本該對子女的愛護與照顧!

 就算原告生了我的當事人,給了她生命,但之前也沒有好好保護這條年幼的生命以及這個女兒,更沒有盡好他們的撫養義務;

 反倒是我的當事人以及我方證人可以證明她從五六歲就開始做家務、做飯洗衣這種超出當時年齡負荷的勞動,一直到十五歲,這十年的勞務足以償還原告的生養之恩!

 至於教育費,我國小學以及初中是義務教育,我當事人沒有接受過學前教育原告也沒有給她報過補習班,所以原告在我當事人身上付出的精力與金錢都有限!

 但原告實施在我當事人身上的犯罪行為是嚴重的傷害,我的當事人是受害者,雖然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交務,但不能要求一個受害者去贍養傷害她的人,這有悖人倫道德以及公序良俗!”

 冉母又當庭站了起來準備破口大罵,但在她開口之前律師攔住了她,因為她剛才的行為已經讓法官和陪審印象很不好了!

 冉蜜臉色平靜地看著法官以及那幾個陪審,她此時想的是如果這些人是她,會不會願意去贍養那樣的父母?

 冉婧嫆夫妻則緊張地看著法官,希望法官能作出合理的判決!

 只見法官皺著眉與左右陪審員低議了幾句,隨後長吸了一氣說道,“原告及其同夥偽證罪成立,鑑於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中也未有賄賂、暴力威脅等行為參與,本庭決定從輕判處:原告及其同夥處七日刑事拘留以及教育。

 被告要求與原告作親子鑑定,本庭已同意,上午庭後司法鑑定中心人員已為被告和原告採證去作鑑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