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牛 作品

第372章 特里斯坦的野心

    眼看特里斯坦接受了這個報價,實驗室的負責人立刻變得更加熱情了。滿臉笑容地請他在會議室裡喝上好的藍山咖啡,沒多久一份十分詳細的委託合約就放在了特里斯坦的面前。

    特里斯坦仔細閱讀了合約,就其中的幾個地方提出了修改意見,在討價還價了很久之後,雙方都在合約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

    按照合約的條款,特里斯坦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付給實驗室一百十五萬澳元的委託費用。實驗室就會立刻開始工作,根據那兩個分子式來合成他需要的化合物。

    實驗室保證在兩個月的時間內完成這項工作,並且嚴格保守秘密,不會洩露分子式的內容,以及合成化合物的工序,否則就要向特里斯坦做出鉅額賠償。

    憑心而論,特里斯坦對這份合約還是比較滿意的,當然,那高昂的價格除外。在簽下合同之後,他就要想辦法湊齊這筆錢了。

    特里斯坦肯定是拿不出那麼多現金的,不過他也有自己的辦法,那就是把房子和車子全部抵押給銀行,這樣就能借一大筆錢了。

    問題是即便特里斯坦抵押了房子和車子,銀行也不可能借給他那麼多錢。不過這卻難不倒在銀行工作的特里斯坦,他耍了幾個小小的花招,很輕鬆地騙過了信貸部的同事,如願以償地拿到了一百萬澳元的貸款,再加上本來就有存款,終於湊齊了這筆錢。

    其實特里斯坦心裡很清楚,自己這麼做已經涉嫌騙貸,被銀行發現的話是要坐牢的。不過為了按時湊到那筆錢,特里斯坦已經顧不上那麼多了。為了讓自己的“生髮膏”儘快推向市場,這傢伙已經孤注一擲了。

    除了湊齊了實驗室需要的那筆錢之外,特里斯坦還特意去專利局,為這兩種生髮配方註冊了專利權。

    這是特里斯坦整個計劃中最後的一個環節,只要拿到了專利權,他就從法律上擁有了這兩個配方。至於到底是誰真正發明了這種生髮膏,根本已經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