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演唱會

 披頭士樂隊!

 那是改變了一個時代的樂隊!

 林知摩挲著無塵盒子,最終在盒子的右下角發現了一串被人用記號筆寫出的字符:

 john Lennon.

 那是披頭士樂隊主唱的名字,這是他的親筆簽名。

 格溫小心翼翼的看著林知:

 “怎麼樣?喜歡嗎?不知道你喜不喜歡搖滾樂隊……但這是我最喜歡的搖滾樂隊,這是我最珍貴的唱片!”

 “當我看見有人出售這張親籤時,我攢了2年的錢……可是賣家總是改價,他說買的人很多!天吶,我當然知道很多……所以我最終還是向老喬治貸了一筆款!上個月才還完……”格溫滔滔不絕的說:

 “我之所以喜歡搖滾樂隊也是因為他們……只可惜老喬治總是嫌棄它太吵——老古板,哼!可是能怎麼辦呢?他在工作時總是聽到槍聲,聽起來是應該讓他享受下班的安靜時光……”

 說到這,格溫突然一頓,看著林知沒有回應,她尷尬一笑:

 “抱歉,我一說到這個樂隊就會過於興奮……你會感到困擾嗎?”

 林知搖了搖頭,認真地說:

 “你真可愛!”

 格溫的臉瞬間騰起紅暈:

 “你為什麼會覺得一個絮絮叨叨的話癆可愛呢?別逗我了!”

 林知盯著格溫的眼睛:

 “因為這會讓我真切的感受到你的存在,感受到你的生命力,感受到你的生平,而且此刻我們距離最近——你所有的能量都傾斜到了我的身上,就像是你完全屬於我一樣!”

 格溫的臉紅的透血,聲如蚊蠅的囁嚅幾句,卻什麼話都說不出來。

 以往的生活中,無數男人向她表示自己的仰慕之情。

 但她總是建立起厚厚的壁障,她堅信那些人是圖她的樣子。

 這就導致在愛情方面來說,格溫還是個未曉人事的少女。

 她有些難以抵禦林知的攻勢。

 林知想了想,既然格溫送出了這麼珍貴的禮物,那麼他也應該回敬一個禮物!

 “格溫,跟我走!”林知突然站起身來,把唱片塞進了手提袋中,鄭重地收起手提袋。

 他攥起格溫的手,拉著她走出咖啡廳。

 “你要幹嘛?”格溫臉上的紅暈還沒有褪去,她感受著林知溫暖的手抓著她的手,猛的侵襲而來的溫度像是溫水從她的手指開始流向身體的其他末端。